以建立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廉政清单为路径构建法治政府

以建立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廉政清单为路径构建法治政府

核心提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权力边界不清晰将会导致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因为所有市场主体都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本能冲动,权力边界不清,很容易引发政府与市场主体间、市场主体彼此间剧烈的利益冲突。而且市场经济是一种自主经济,每个市场主体都渴望有足够的自主经营空间,权力边界不清意味着行政权力的无限权威,必然会遏制市场的创造活力并滋生各种违规违法经营行为。以清单形式对各项权力的边界进行明确规定,不仅对权力越界行为有了抵制、制约、监督、查办、惩处的明确标准,能有效减少各种权力越界行为,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而且也给包括市场行为在内的各种社会行为在边界之内和底线之上留下了足够活动空间,有利于政府依法行政、公民遵纪守法和市场主体依法经营。

权力清单界定职责与权力边界

权力清单制度,简单说就是在界定各级政府、每个职能部门、每个岗位的职责与权力边界的基础上,依法优化和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的程序、环节、责任,逐步形成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监督有效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以有效解决权力运行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权责交叉、多头执法、监管缺位、权力寻租等突出问题的制度。从基本概念来看,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必须厘清政府权力来源的法律依据,并据此对政府权力进行梳理,通过清权、减权和制权,实现政府权力公开运行、规范运行和负责任地运行。可见,权力清单制度就是通过界定清楚每个政府职能部门、每个单位、每个岗位的职责与权力边界,公开政府职能部门的“权力家底”,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的程序、环节、过程和责任,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依法监督行政权力和依法追究权力责任的一种制度设计。

权力清单作为一种法治性授权机制,它要求对事务的办理流程、相关的法律依据、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岗位的权责范围以及奖惩措施作出非常具体的规定,这无疑是我国政府内部管理的一场革命,将使公职人员的工作作风和政府的工作效率产生质的飞跃。

政府通过“权力法定”、“法无授权不可为”,促使政府行使每一项权力都有法律的明文列举作为依据。因此,权力清单制度的建立,首先需要梳理法律“清单”。地方各级政府应该依据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从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找寻授权依据,以法律来规范政府权力范围及其运作方式。

其次,权力清单制度建设的主要目的是,按照建立“有限、有为、有效”的法治政府要求,梳理部门职责,分析履职情况,编制部门权力清单和 “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因此,从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构建来看,其逻辑思路是全面梳理职权、大力简政放权、公开权力清单,实现政府自上而下的清权、减权、制权。

从权力清单到责任清单

在现实社会中,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实现“权为民所用”的目标,也可能造成权力的异化。权力究竟会起何种作用,一定条件下取决于是否拥有完备的问责机制。我国出现的弄权腐败案例,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权力和责任的脱节。权力一旦脱离责任,必然被私欲俘获,成为谋求个人私利的工具,而问责制度的缺失正是产生公权力腐败的重要因素。所以,建立责任清单的目的还在于提供问责的依据。它和权力清单共同构筑限制权力的“篱笆”,铸就制衡公权力的“制度笼子”。

政府权力有多少是权责不匹配,乃至根本就是多余、不必要的权力?给出一份责任清单,这些问题就会得出答案。当然,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从立法的源头来做。如果有一份完整的政府 “权力-责任”清单,无疑有助于公众弄清楚每一项政府权力背后真实的责任含量,从而为哪些行政权力是需要清理的,哪些又是根本应该废除的,奠定一个透明的信息基础。惟其如此,“权为民所用”的政治逻辑才能清晰贯通。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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