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为事业单位领导立新规(2)

中央为事业单位领导立新规(2)

核心提示:相较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更需专业性,但是,领导的选拔任用应该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强调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德”,并且要求做到守法、廉洁和群众威信高,也是针对近年来发生在事业单位中的贪腐、作风不正等乱象,从根源进行把关。

——任期多长?

新规: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十年

解读:剑指事业单位“门派”、“圈子”文化

中央这则新规在第四章明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一般应当实行任期制。”

具体的规定为:每个任期一般为三至五年,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十年。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任职年限。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新规在第八章“退出”中,阐述一般应当免职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的几种情形时,就包括“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

“此前,我国对党政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有着较为明确的规定,但对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要求相对模糊。”竹立家说。

在分析新规这一条款的必要性时,竹立家指出,目前一些事业单位,特别是一些高校、科研院所的领导人员,长期任职现象普遍,干部交流不足,晋升渠道僵化,这导致了一些事业单位内部官僚化严重,进一步加剧事业单位的行政化色彩。

竹立家说,此外,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不受限制的长期任职,还容易在事业单位形成“门派”、“圈子”文化,在单位人员选拔任用方面,容易造成任人唯亲、拉帮结派的结果。

——如何考核?

新规: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解读:重在执行力度,应扩大员工评价权重

在第五章,新规重点明确了考核评价,并指出,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评价以任期目标为依据,以日常管理为基础,注重业绩导向和社会效益,突出党建工作实效。

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的评价等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的评价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这则新规要求积极推进分类考核,注意改进考核方法,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据悉,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培养、使用、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此外,在第八章,新规进一步明确,年度考核、任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一般应当免职。

“过去,事业单位内部也有相关考核,但部分走过场,考核结果无用处,这些现象普遍存在。”在竹立家看来,此次新规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免职规定,措施明确且严厉,但是,考核规定的效果还需看执行力度。

竹立家说,这份规定中的考核评价要求能否真正在事业单位生效,还需看考核科学化、客观化的程度,“考核不能领导说了算,应该扩大员工评价的权重。”

责任编辑:赵思齐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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