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传统文化别丢了精神实质

弘扬传统文化别丢了精神实质

诵经典,穿汉服,挂佛珠,赏茶艺,划龙船,烧高香……随着国家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倡导和重视,社会上“传统文化”的味道逐渐浓郁起来。然而细心观察,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把“传统文化”当作一种时髦,一种装饰,甚至是一种幌子,对于传统文化的真实内涵与核心价值,并不十分清楚。

有人认为,凡是旧时代传下来的经典、习俗、仪式、器物、建筑、服饰、歌舞、戏曲、书画等等,都是传统文化,也不管其真实内涵是什么,拿出来照葫芦画瓢演示一番,就算是继承与弘扬“传统文化”了。有一些商家,扯起“传统文化”的幌子大做宣传,听一堂课饮一杯茶几千到上万元,烧一炷香诵一部经几百到几万块。更有一些地方政府,举起弘扬传统文化的旗子,随便找一点由头,就要花几百万上亿的资金“打造”“传统文化”的这个园那个区,也不管其到底能不能够达到传承文化精神的目的;而对于那些不计报酬潜心钻研躬身践行传统文化精神,用自己的言传身教默默地温暖着百姓心灵的人,却少有顾及。

如此做法,不仅不是弘扬传统文化,而且是败坏传统文化的声誉,有违中央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初衷。

对于中华传统文化,目前学术界还没有一种公认的定义。笔者在此斗胆做一阐释:“传”有传述、传承的意思;“统”有统领、统率的意思,还有天地人之本的意思;“文化”是“以文教化”的意思,而从“文”“化”两个字的篆书写法,可以直观地看出是一个端正站立的人和两个相互依靠的人,从中领悟出“文化”即是人的立身之本和相处之道。

因此,我们所要弘扬的中华传统文化,就是中华民族世代相传的,古圣先贤通过细心观察、精心体悟而获得的宇宙人生的真相真理,是中华民族统摄一切、贯穿古今的精神之根、民族之魂、生存之本、幸福之道。其精神实质是真、善、美、慧,其核心理念是孝悌忠信、礼义廉耻、仁爱和平。

这些精神特质与我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脉相承的。文字、服饰、器物、仪式、习俗、建筑、歌舞、戏曲、书画等等,都是一种精神的载体。所谓“文以载道”,不管是以什么样的形式呈现出来,如果符合传统文化精神实质的,就是我们需要弘扬的;倘若不符合这种精神实质,与传统文化的精神实质背道而驰的,不管其表面形式看上去多有“传统文化味道”,都不值得提倡和鼓励。那种打着“传统文化”的旗号做生意的人,更不值得大众追捧。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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