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去行政化、去地方化迈出关键步伐(4)

司法改革:去行政化、去地方化迈出关键步伐(4)

百姓期待改革持续推进

立案更容易了,办案时间缩短了,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解决……自2014年司法体制改革在一些地方先行试点渐次推开以来,无论是立案、审理还是执行,老百姓从具体案件中感受到了变化。“感受公平正义,期待持续推进”,这是人民群众的评价与祈盼。

“打官司不再难”

“打官司难,立案尤其难。”这是以往老百姓抱怨最多的问题。如今,随着司法改革向深水区推进,“打官司难”的窘境逐渐改善。5月4日是全国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的第一个工作日,李宗胜成为沈阳和平区法院首位立案者,仅用5分钟,一起涉案金额300余万元、涉及多个被告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顺利立案。“在以前,这种案件在5分钟内完成立案是不可能的。”他深有感触地对记者说。沈阳市和平区法院是辽宁省立案登记制度先行示范法院,今年3月2日开始就实行了立案登记制。该院常务副院长孙浩说,3月2日至5月20日,共计新收案件3898件,同比增长51.7%,基本消除了“立案难”。

案子进入司法程序,等通知、等开庭、等判决……在以前,打官司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法院‘案多人少’是客观因素,但司法机关内部存在案件审批环节过多,也是让我们等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上海市民张先生说,司法改革后,案子判得快多了,我们也不再惧怕打官司。改革以来,上海4家试点法院直接由合议庭评议后裁判的案件比例达到99.9%,提交审委会讨论案件比例下降至0.1%。绝大多数案件不再层层上报审批,办案效率不断提高,也更能保障公正性和公信力。

冤案昭雪让我们更有安全感

去年以来,“冤假错案”成为老百姓关注的热词。2014年,我国法院系统依法纠正呼格吉勒图案等10件重大冤假错案。广州市民王俊说,一件件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的冤假错案被纠正,或进入纠正程序,是司法改革成果的最直接体现。他说,“冤假错案的纠正让我们更有安全感,对于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我们充满期待”。

“有罪推定”往往是一系列冤假错案的意识源头。2014年,上海法院共启动非法证据排除调查程序15件,其中对2件案件中的非法证据予以排除。此外,法院还认真落实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严格举证质证认证充分发挥庭审功能细化刑事特别程序。采访中一个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告诉记者,错案追究到人、终身追责,确实给检察官、法官上了一道“紧箍”。“当初也有人建议我们找找关系,我们也担心对方找关系,但最后坚持没找,从判决结果看,双方都是满意的,大家认为判决也是客观公正的。”他说。专家表示,权责对等,错案终身追责是防止冤假错案的关键制度。

“案结事了”不再是口号

“案结事了”是对法院工作的要求,也是不少案件当事人的期望。记者调查发现,随着司法改革的持续推进,“案结事了”正逐步得以实现。前不久,辽宁省葫芦岛市的冯某因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而将他们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这种案子好判,但难落实,想真正做到‘案结事了’,需要付出真功夫。”葫芦岛市中院民三庭法官在开庭前数次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多次与当事人面对面进行调解。最终,冯某和子女就赡养问题达成一致,重归于好。最近一年来,这样稳妥解决问题的审案在葫芦岛市中院越来越多,源于司法改革给法官带来的职业尊荣感和责任感。同时,各方互信的增强也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记者采访发现,在葫芦岛,市内所有律师都有市中院的门禁卡,进门无需通报预约。“这在以往是不敢想象的。”律师杨红霞说,“开门办案”让我们和法院之间互信不断增强。记者调查发现,其实在不少试点地方,执行难的问题都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法治环境正不断改善。

期待改革持续推进

不少受访者都表示,防止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关键是建立健全监督和制约机制。一位律师说,对于冤假错案的追责一些地方往往公检法三家均启动错案调查追责,但要避免公检法部门“自己查自己”,应加强外部第三方监督,让这种调查更有公信力。可以借鉴由法官、律师、法学学者等组成法官遴选和惩戒委员会,解决错案追责过程中“自己人查自己人”问题,建立第三方监督机制。“以公开倒逼公正是最好的方式。”一位来法院立案的沈阳市民说,庭审公开、判决书上网等司法公开举措必须加大力度,增强透明度,吸收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处理一定要真正落实,不断加大司法反腐的力度。

“希望能持续推进司法改革,扩大改革试点范围。”有“沈阳王海”之称的沈阳市民刘阳对记者说,老百姓对司法改革的期盼和要求,不是看出台了多少文件、新建了多少制度,而是公平正义在每一个案件中是不是得到了真正体现。

(半月谈记者 范春生 黄安琪 毛一竹)

责任编辑:郭浩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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