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习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系列讲话,集中阐述了以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为指导,通过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等措施,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的物质基础和思想基础,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一、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多民族、多文化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几千年来,中华各民族共同开发了祖国历史和灿烂文化,造就了今天我国各民族在分布上的交错杂居、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

实践证明,新中国成立65年来,党的民族理论和方针政策是正确的,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是正确的,我国民族关系总体是和谐的,我国民族工作是成功的。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就是坚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坚持依法治国,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助于共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要自觉抵制西方敌对势力的干扰,坚持道路自信,努力把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贯穿到民族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中央权威和政令畅通;要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坚决反对一切民族分裂活动,维护祖国统一;要确保各民族享受和履行平等的权利和义务,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反对大民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还要从实际出发推动政策创新和完善,做到既尊重我国国情和传统又不囿于历史、固步自封,既借鉴国外的经验教训又不照抄教条、照搬外国,顶层设计要缜密,政策统筹要到位,工作部署要稳妥,防止简单化、片面化,防止忽左忽右、摇摆不定。要通过完善政策让各族人民增强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华文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源头和根本,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努力做到“两个结合”,一是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二是坚持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开展民族识别和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关键是帮助自治地方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二、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得到了很大发展,但由于自然、地理、历史等多方面原因,民族地区仍然相对滞后,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民族地区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难度较大,必须加快速度,实现跨越式发展。但也要看到,同步进入小康不是同一个水平的小康,既要坚持一定标准,又要防止好高骛远,既考虑到2020年这个时间节点,又立足于打基础、谋长远、见成效,确保民族地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加快民族地区发展要走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民族地区特点的科学发展路子。要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改善民生为首要任务,以扶贫攻坚为重点,以教育、就业、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为着力点,以促进市场要素流动与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相贯通为途径,把发展落实到解决区域性共同问题、增加群众福祉、促进民族团结,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上。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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