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党同腐败现象的斗争是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严重政治斗争。邓小平同志深刻指出:“要整好我们的党,实现我们的战略目标,不惩治腐败,特别是党内的高层的腐败现象,确实有失败的危险。”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邓小平关于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列入党的建设、政权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结合起来,与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同经济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要进一步健全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领导集体和领导个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应负的责任。各级党政机关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管好领导班子,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督促他们对主管地区、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负起责任;督促他们以身作则,作廉洁自律的表率;督促他们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首先要着力抓好党中央近几年部署的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坚持不懈地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围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贯彻实施,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要狠抓《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的落实。要继续加强查办案件工作,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坚持在纪律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违纪违法者,不管涉及什么人,都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要深入开展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治理。坚持纠建并举,把纠风工作纳入部门和行业管理之中。
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必须强化监督制约机制。重点是强化党内监督机制,加强党委会内部的监督和纪委的监督,特别要加强对高中级干部和各级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的监督,任何人都没有不受监督的特权。要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防止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要加强民主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群众团体的监督以及舆论监督的作用。继续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推行群众评议等制度。城乡基层政权机关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都要健全民主选举制度,实行政务和财务公开,由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组织职工参与改革和管理,充分发挥职工的民主监督作用。要加强干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对领导干部的组织考核、民主评议和测评等制度,推行干部交流、岗位轮换、任职回避等制度。要加强民主和法制建设,切实保障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支持他们依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进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必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抓起。解决滋生腐败现象的深层次问题,根本出路在于改革。在严厉惩治腐败的同时,要通过深化改革,逐步减少和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要深入研究在体制、政策、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努力消除导致腐败发生的因素。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做到政企分开,政府不要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防止权钱交易。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法律体系,规范市场行为,逐步完善分配制度,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减少因分配不合理而诱发的腐败现象。继续落实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的规定和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制止党和国家机关违反规定搞“创收”。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经制度,加强业务管理,堵塞产生挥霍浪费、贪污贿赂的漏洞。
(三)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
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侵蚀的能力,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党委要按照党中央关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地在全党首先在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的活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使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身体力行共产主义道德,正确对待和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律、自励,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要把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特别是对高中级干部的教育作为重点,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培训党员、干部的必修课。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富有时代特点的新风尚,把惩治腐败与扶持正气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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