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2)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2)

(1997年9月9日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

摘要: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依靠党的各级组织、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职责,按照党的十四大的要求和党中央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重开展反腐败斗争,对加强党的建设,维护全党全国工作大局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五年来的工作情况和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向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各地区各部门加强了信访举报工作,群众举报积极性不断提高。1992年10月至1997年6月,各级纪检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电话755万件(次),其中反映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问题的有93万多件(次),为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提供了一批重要线索。

通过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惩处了违纪者,清除了腐败分子,维护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教育了广大党员干部,振奋了党心民心。

(三)认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这几年在全国范围内先后将制止公路“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等八个方面作为纠风工作的重点,统一部署,认真进行专项治理,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效果。治理公路“三乱”成效明显,全国共撤除违反规定设置的收费站、检查站8700多个,占治理前站卡总量的58%,实现了国道、省道基本无“三乱”的目标。全国共清理出党政机关无偿占用企业资金19亿多元,汽车等交通工具1万余辆(艘)。制止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团组4000多批、24900多人,清理出违反规定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71800多人(次),收缴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制止中小学校乱收费,减轻农民负担,清理预算外资金和“小金库”,治理医药用品购销中收取回扣等工作也取得进展。在纠风工作中,坚持纠建并举,加强了职业道德建设,促进了行业风气的好转。

(四)严格党的政治纪律,维护了中央权威和政令统一。

严格政治纪律,对于实现党的基本路线至关重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中央就遵守政治纪律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几年来,中央纪委和各级纪委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突出位置,着重对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维护全党团结统一,维护中央权威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集体讨论决定的情况;发扬党内民主,健全党内政治生活,保障党员权利,支持党员干部改革创新的情况;坚持党的宗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情况,加强了监督检查,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制定了一些规定。对反对党的基本路线、传播政治谣言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的行为;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或少数人决断重大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对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的行为;对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等,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理。1992年10月至1997年6月,各级纪委查处了违反政治纪律的党员干部3700多人。

(五)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各级党委和纪委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深入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章,进行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广泛开展了学习宣传孔繁森、李国安、吴天祥等先进模范人物的活动;采取宣传讲解法规、剖析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和遵纪守法教育。中央纪委1996年统一组织了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全国有3800多万名党员、干部参加了答卷活动,取得较好效果。通过各种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了思想政治素质,增强了抵御资产阶级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

(六)制定了一批党风廉政法规制度,规范了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

针对新形势下党员干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五年来制定了一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法规和制度。主要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了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制定了1400多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规章制度。这些法规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对于规范党政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增强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起到了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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