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3)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3)

(1997年9月9日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

摘要: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依靠党的各级组织、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职责,按照党的十四大的要求和党中央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重开展反腐败斗争,对加强党的建设,维护全党全国工作大局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五年来的工作情况和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向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五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努力研究新情况,探索新经验,主要有以下认识和体会: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来进行,服从和服务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进程中来认识和把握,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开展工作。坚持反腐败任务的提出、政策的制定、工作的部署,都以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反腐败同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重大措施的实施紧密结合起来,针对妨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及时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对策;坚持按照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判断是非,掌握政策,正确处理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既旗帜鲜明地支持、保护广大党员干部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又严肃惩处打着改革旗号,严重干扰破坏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违纪违法行为。实践表明,坚持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能够保证两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进步。

反腐败既要有战略上的总体考虑,又要有阶段性的具体部署,坚持三项工作格局,在取得成效上狠下功夫。反腐败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既要树立持久作战的思想,又要有现实的紧迫感,把长期性任务与阶段性目标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注意从群众反映强烈、干扰改革开放、阻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政策界限比较清楚和经过努力能够取得成果的问题入手,提出明确、具体的阶段性要求和目标,作为全党全国必须共同完成的任务,集中力量进行整治,力求抓一项成一项。许多地方和部门结合实际,在整体部署、全面要求的基础上,确定重点任务和目标,狠抓落实。这样做,能够取得反腐败的实际成果,增强党内外干部群众的信心,并通过阶段性成果的积累,达到总体性的目标要求。

在开展反腐败斗争中,党中央确定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三项工作格局,并根据情况的变化适时赋予新的内容。反腐败三项工作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基本涵盖了当前反腐败的主要内容,体现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反腐败工作整体推进、协调发展。

开展反腐败斗争,既要惩处腐败分子,又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在全党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从根本上说,是为了增强全党拒腐防变的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在这几年的工作中,既坚决同腐败分子作斗争,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者,筑起惩治腐败的党纪国法防线;又坚持对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其抵御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侵蚀的能力,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把反腐败工作同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和加强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把惩治腐败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同时,针对新形势下党员干部中出现的或可能出现的问题,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制定道德和行为规范,明确哪些行为是允许的,哪些行为是禁止的,及时教育,防范于先,体现了党组织对广大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怀爱护。

责任编辑:张少华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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