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众创”发展新形态(3)

打造“众创”发展新形态(3)

大力推动“众融”新业态发展,以体制机制创新提供发展动力。放松金融管制、促进“众融”新业态发展,是从大环境上优化创业创新融资市场的重要举措。互联网金融是一个有力的抓手和突破口,其特点是充分利用互联网的广覆盖、低成本、大数据、多信息,实时开展以大数据为基础的供需匹配与行为监控,有效降低了金融服务成本。当前发展互联网金融的难点在于金融监管体制机制的不适应,必须加快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真正转向宏观审慎监管,微观减少干预,让金融新业态“众融”和实体经济新业态“众创”实现有效衔接。同时,要改进和创新金融监管方式,在促进发展中防范风险。

实行信用风险等级管理,建立健全小微企业信用风险评估机制。可以借鉴一些地方经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帮助小微企业建立经营档案,并在此基础上评判信用风险等级,向融资市场推荐,既牵线搭桥,也能起到防范信用风险的作用。实行诚信激励政策,增强小微企业规范自身行为的意愿,主动配合建档,推进创业人员和小微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分散在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和领域的信息进行集成,利用“大数据”建立创业人员和小微企业社会信用档案和查询系统,并将其信用记录与其相关社会保障等重大个人切身利益相关联,提高创业人员和小微企业的社会诚信度和行为规范性,为小微企业融资市场发育和金融监管创新,提供基础设施、降低金融风险。

优化整合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合力推进“众创”发展。首先,要整合各部委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和资金,统一扶持对象、受理标准、审批程序,集中发力,避免重复支持,变选择式、分配式为引导式、普惠式政策。其次,提供政策辅导,增加政策透明度和可信度,降低政策使用成本。第三,加大政府与金融机构的互信合作,加大金融政策与非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政府要发挥后勤保障、公益服务优势,对小微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创新,要以发展的眼光和以不替代市场方式的全方位支持,为创业、创新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金融机构要发挥管理经验、信息综合与资金优势,通过互信合作,实现商业利益和政策效应兼容。

(作者: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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