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观念基础(2)

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观念基础(2)

在人类历史上大部分地区、大部分时间里存在的君主制国家中,实际上不存在让不同的阶级的利益诉求得到表达的机制。国家所控制的资源的分配、利用,几乎完全取决于君主的意志。在一个君主具备维护社会公正的意识,并且能够贤明地体察民情、了解各阶级的利益诉求的情况下,这个国家的各种资源的分配可能合理一些,各阶级的利益差别不会太大,各阶级之间可以和睦共处。但是,如果君主不具备公正意识,或者即使具备这种意识,却不了解各阶级的利益要求、或者了解的只是片面现象甚至是假象,那么,这个国家的资源分配就不可能大体上公正合理。在人类农耕文明时代各君主制国家中,贤明、公正的君主极为罕见,即使偶尔出现这种贤明、公正的君主,也由于君主制国家治理体系的种种缺陷、各级官吏的腐败贪婪而使得君主的个人品性难以转换为国家政策、难以成为国家治理实践。所以,在农耕文明君主制国家治理时代,社会资源的合理、公正分配始终是一种罕见现象。随着不公正分配实践的持续和扩展、不同阶级成员之间资源占有量差别的扩大,特定生产方式下不同阶级之间共存、合作的底线会逐渐打破,阶级和阶级之间的敌意、仇视就会形成、蔓延,最终爆发以贫困阶级成员的起义、造反为表现形式的大规模的社会冲突。所以,在缺少不同阶级的利益诉求的表达和整合机制的君主制国家中,社会长期稳定、国家长期存在也是一种罕见现象。

古希腊城邦时代形成与君主制不同的另外一种国家政体——民主制。这种政体以公民大会对国家重大事务做出决策、进行立法,然后由以平等抽签产生的行政官员加以执行为基本特征。在这一制度中,由于公民大会是全体公民都可以参加的会议,所以,它就成为不同的阶级成员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的机制平台。这是城邦小国的民主制所体现的阶级利益诉求表达机制。

近现代民族国家的地域、人口,远远超出古希腊城邦小国的想象。在人口众多、地域广袤的情况下,崇尚民主价值的国家也只能实行以代议制为特征的共和制政体形式。在这一政体制度中,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的议会对国家重大事务决策、立法,由民选产生或议会产生的行政首脑领导的政府机构执行这种决策和法律。

如果说在君主制下不可能形成政党的话,那么,在城邦民主制下则不需要产生政党——因为公民们直接在公民大会中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但在地域广袤、人口众多的共和制国家中,则必须产生政党,以便不同的阶级可以通过自己的政治代言人在议会这一政治平台上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同其他阶级的政治代言人进行对话、协商,在互相沟通和理解的基础上,通过议会决议、立法使国家资源的分配兼顾到各阶级的利益要求,以至形成相对公平的社会资源的分配。

近现代的政党政治,最初就是伴随着代议制的共和政体的建立而逐步形成的。由选举产生的代表不同阶级利益的政党的代表们组成议会,在该议会中,不同的政党代表依照既定程序表达着该政党所代表的阶级成员们的利益诉求,通过辩论、沟通、投票,使不同阶级的利益诉求最终汇集成一个统一的折中性的社会资源分配方案,使各阶级成员的不同的利益要求得到兼顾性的满足,这就是代议制的共和政体所具有的各阶级利益诉求的表达和整合机制。最初的政党就是为实现这种特定的国家机制的作用而产生的,并且其一旦产生,就成为不同阶级利益表达和利益整合的一个重要的工具和因素。在这种利益表达和利益整合机制中,政党与自己所代表的阶级成员们的关系是通过选举而得到确认的:政党通过深入自己所意图代表的阶级的成员中去了解他们的想法和要求,把这些想法和要求归纳、提升为自己的政纲、宣言,通过自己的代表宣传这些政纲和宣言而得到自己意图代表的阶级成员们的赞同、支持,从而使本党的代表通过选举当选为议会代表,进而在议会中表达本阶级的利益诉求,并力求最终通过立法形式确定的社会资源分配方案使本阶级的利益诉求得到相对满足。

在这里,政党和人民的关系是被委托和委托的关系。在这样的关系中,谈不上政党与人民有着领导和被领导关系,在更大程度上,政党是顺应其所意图代表的阶级成员的利益要求,服从和表达这种利益要求。可以说,在这种机制中,政党只是其所代表的阶级的利益诉求的表达工具和实现工具。

以上是在共和政体的代议制议会存在的背景下产生的政党和民众的关系。

但是,政党也可能因另外的原因或途径而产生、形成。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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