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园暴力中,最让人担心的地方还在于施暴者年龄的趋小化。社会分化的加剧、离婚率的上升与家庭教育功能的弱化、人口流动导致的家庭碎片化、基于学校规模扩大而产生的陌生感、网络暴力与情色小说的渲染、食品营养水平的提升等,一方面在精神层面移植了成人世界的男女关系,另外一方面还为身体的早熟准备了客观载体。但心理的稚嫩,却难以在思想领域驾驭身体的需求,也难以消解恋爱挫折带来的情感压力,更难以在困惑时得到家长的关怀。
所以,青少年之间存在的嫉妒性情杀,或者由择偶竞争所产生的嫉妒性报复等,往往会导致故意伤害行为。如果说1970~1980年代这类故意伤害经常产生在大学的话,那么现在其已经蔓延到高中、初中和小学了。曾经发生在福建连江县初中女生的“打人”事件,就是留守家庭子女的恶性暴力事件。而云南楚雄某高中发生的情杀事件,就可能导因于3名男生同时喜欢上1名女生。所以,强化学生的情商教育、帮助青少年形成健康的男女两性关系、正确处理恋爱中的矛盾与冲突,是治理校园暴力必不可少的内容。
歧视是生成校园暴力的另一主因
歧视是生成校园暴力的另外一个主要原因。一个熟悉的群体,经常会对一个陌生成员的到来产生欺生心理。如果这个陌生成员与班级中的绝大多数人属于同一阶层时,这种欺生心理会以柔性的方式表达出来:或者情感孤立、或者闲话造谣。但如果陌生成员与班级中绝大多数人不属于同一阶层时,欺生心理便以暴力方式迫使新来者服从。在成人世界,对新成员的驯服往往以合法但不合情的方式进行。在青少年中,这种驯服往往会简单粗暴:或者撕书、或者身体碰撞、或者语言辱骂、或者恶意中伤、或者群体性殴打、或者迫使受暴者下跪或自抽耳光,这都是常见的施暴方式。在极端情况下,甚至于会发展到投毒,等等。正因如此,包容性社会建立的基础,应该贯穿于全日制教育的始终。青少年的认知世界,更具弹性,也更易于与异质性个体建立联系。只有让青少年树立起“包容”观念,才能消解对“他群”成员的歧视感。
如果班主任老师对学生的世界很不熟悉,或不加控制地授权让班干部去解决主要问题,则具有“失范倾向”的学生发出“失范行为”的可能性就会大增——使用暴力以征服歧视对象的想法就很容易被构思出来。如果家长不在身边,则留守家庭和离异家庭的孩子更易于“失范”。在这种情况下,老师在校园暴力治理体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老师的歧视性行为,往往会成为学生的歧视性行为的诱导因素与鼓励因素。
当前的应试教育,重理论、重知识点、重考试技能的培养,但却轻情感教育、轻团体意识的培养、轻德育和法治精神建设。在社会转型改变了原有社会的基础结构,在家庭小型化与家庭的教育功能进一步弱化的情况下,要尽快治理校园暴力现象,就必须一方面加强班主任的公正心、责任心与民主管理能力,另外一方面在课程设置中,强化情感、德育、法治、团体意识培养的内容。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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