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党建最大政绩观”的有效实践路径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要求,需要从战略上对“党建最大政绩观”和“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统筹谋划,精心设计,相互配套衔接,推动党的建设走向科学化的轨道。总的来说,就是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一条主线、两个坚持、三型政党、四自能力、五个重点、八项具体任务”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全面从严治党八项重点任务要求,集中全党的智慧和力量,聚精会神抓党的建设。当前,各级党组织应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拓展放大“一岗双责”的职责范围。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承担“一岗双责”的责任。按照“党建最大政绩观”的要求,应把“一岗双责”由党风廉政放大到党的建设总体任务上。各级党委(党组)都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久久为功。作为党委(党组)的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抓党建的总体责任,既不能只挂帅不出征,又不能一手硬一手软,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不能因为抓党建不出显绩就不下力气,更不能在任期间懈政怠政、只靠党的建设惯性运行对付,多年后暴露出弊端,却让后任付出更大努力才能补偿。作为其他党员干部,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要把党建工作和行政业务工作共同扛在肩上。为此,要共同做到: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
二是全面推行党建述职评议工作。推行党建述职评议工作,是监督约束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措施。目前,很多地方相继开展了这项工作,但还没有全面铺开。即便是铺开的地区也往往在低层次进行,缺乏深度。有的只搞述职不评议,有的以书面述职代替口头述职,有的述职评议未纳入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之内。因此,要在制度上加以完善并推行,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把党建作为主业来抓。作为其他党员干部,即便不进行专题党建述职,也应在综合述职评议中突出党建内容。近期述职评议要在党建工作常态化的基础上,围绕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突出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的八项重要任务为重点来展开,为各级党委考核干部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建立健全激励与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体系。要建立科学的党建考核指标体系,分解细化指标,尽量把党建的潜绩通过显绩突出出来,并体现出抓基层、打基础、利长远的要求,形成正确的“党建导向”。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考核要加大党建指标权重,对党员行政干部,也应体现“一岗双责”的要求。应定期表奖抓党建有成效的干部,提高表彰层级和标准,真正体现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对那些一手硬一手软,甚至给党的建设造成损失或遗患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实现最大政绩,关键在“一把手”。今后,新任的党委(党组)书记一定要从经济和行政业务工作出色、政治可靠过硬的人员中选拔任用,专职党务岗位也要如此标准,确保党的各级领导权真正掌握在理想信念坚定、忠诚于党的事业人的手中。
(作者:大连市政协副主席,辽宁省委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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