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言“解决”不如努力“应对”

难言“解决”不如努力“应对”

农村留守儿童现象自2002年开始进入公众视野,成为学术研究和媒体报道的重要主题,引起了政府部门的高度关注。然而,十余年过去了,持续的城乡不均衡发展加速了农村劳动力的流动,留守儿童问题呈强化之势。农村留守儿童数量从2004年的约2000万增加至当前的6100多万。留守儿童面临的亲情缺失、生活抚育、教育监护、安全保护等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而新的问题却不断出现。留守儿童自杀、溺亡、遭受性侵、越轨犯罪等极端事件时有发生,引发强烈的社会反响。

留守儿童现象是现代化之殇

留守儿童现象的产生,与其说是家庭分离之痛,倒不如说是中国现代化发展之殇。

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的产生,通常的解释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进入了快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阶段,农村剩余劳动力大规模向城市转移。这不仅推动了城乡经济的发展,也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户生计水平。借用经济学者的话语,城乡迁移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摆脱了土地的束缚,它是农村家庭在进行权衡计算之后理性选择的结果。然而,农村留守家庭沉重的生活现实果真是家庭自主选择的结果吗?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实行的是工业化、市场化和城市化的现代化发展道路。尤其是,通过城乡壁垒的松动和对城市偏向的发展政策将农业劳动力引向城市,以便“现代部门”能够以廉价的工资水平获得大量劳动力。农村存在的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仅仅是作为工业化所必需的粮食、原材料和劳动力的输出地。在资源被转向城市的同时,传统的农村也愈加受到商品化的侵蚀与挤压,对此,农民的直接感受是:在农村“什么都需要钱”。一位农村妇女说:“盖房、婚丧嫁娶、人情往来、水电、孩子上学、吃穿样样要花钱。盖房时欠下的债还没还完,农药和肥料也都是赊来的,等卖粮的时候再把钱还上,孩子上大学最费钱,到时候肯定还要向亲戚借些。”巨大的货币压力迫使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不得不忍受亲人分离之痛,到城市去寻找谋生之路,“在农村没有出路,得出去找钱”是农村青壮年的真实写照。

关键在调整城市偏向的发展方式

农村留守儿童现象是我国现代化和城市化以及社会转型过程中产生的众多社会问题之一。它的出现,根本原因在于社会整体以经济增长为主导目标、城市偏向的发展模式。

然而,在短时期内,以现代化和城市化为目标的发展主义追求不可能停止,大量的农村家庭还难以在农村依靠土地和其他生计方式实现家庭生活的富足。大量的农村劳动力仍然需要继续向城市转移,但同时无法将自己的子女带到身边,带到城市生活和读书,因此,留守儿童现象仍将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存在。留守儿童问题的关键在于父母的不在场和家庭的不完整,只有儿童随父母进城且能在城市平等地生活,平等地接受教育,或者父母留在农村与儿童一起生活,才算解决了留守儿童问题。但是,目前这两种方案似乎都行不通,因为一方面城市建设和工业生产离不开农村的劳动力,但也无法吸纳农村劳动力的家庭整体融入城市;另一方面,农村的收入机会无法支持大量劳动力在不外出的情况下实现家庭的生计保障。

在此情况下,我们需要调整思维,将针对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思维”转变成“应对思维”,即在认识到留守儿童问题将长期存在的基础上,寻找一些应对措施来缓解留守儿童问题,如社会各界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和关爱行动,都是对留守儿童这样一种社会问题的应对。但是,需要始终清楚的是,对留守儿童问题,我们不能抱有任何工具化、简约化的理念。农村留守儿童在经济发展和货币化生存的压力下所遭遇的家庭分离、亲情缺位是无法由社会支持活动的“工具包”能够全部解决的,即任何社会关爱活动,都不能根本解决留守儿童问题。

留守儿童现象的彻底化解,从长远来看有赖于一个城乡协同、权利平等、和谐交融且以“人”的福祉为终极关怀的发展模式。简单来说,这种发展模式要改变对农村和农民生存资源的挤压与攫取,还原和重建乡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活力。要实现这一目标,首先是停止以“现代化”为名对农村土地、人力、资金、教育等各种资源进行的汲取,杜绝以政策手段加剧农村社会的凋敝;同时,将财政投入和扶持政策真正向农村地区倾斜,以地方特色和农民意愿为前提促进农村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使农村居民实现本土生活的安定富足。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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