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民主集中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运用民主集中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了要做到“四个善于”,其中提出,要“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坚持和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贯穿于依法治国全过程的基本问题。要善于在法治条件下运用好民主集中制原则,并使得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和原则得到完善和发展。

一、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理论和制度创造

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列宁提出的。列宁根据当时俄国处于高度专制的沙皇统治的基本国情,认为无产阶级政党只有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严密地组织起来,才能真正成为一个有组织的先锋部队。列宁在布尔什维克创建之初,强调建立一个“统一的集中制”的党。经过几年的实践,在1906年4月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四次代表大会,“民主集中制”首次写入党章。

中国共产党在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实践中,进行了重要的理论和制度创新。这是因为中国的国情与俄国有所不同,中国革命也与苏俄革命有所不同。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社会,中国革命的中心不仅长期在广大的农村,而且是以革命的军队反对反革命的军队,以红色的政权对抗白色的政权。民主集中制不仅是党的组织原则,而且也是党联系群众、组织群众的基本原则。由此,形成了中国共产党特有的理论与制度创造。

第一,党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这是中国共产党对民主集中制的中国式解读和运用,并且作为党的根本组织路线和工作路线,成为民主集中制的灵魂。1943年,毛泽东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一文中,对党的群众路线作了认识论的表述。民主集中制不仅是党的组织原则,同时又是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民主集中制的内容在群众路线中构成了民主与集中的辩证关系。1945年,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把民主集中制中“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概括为“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领导下的民主”。民主就是保障党员的各种民主权利,集中就是在党内统一组织、统一行动和统一意志。党内共识来源于民主,形成于集中。广泛的民主是正确集中的前提,高水平的集中才能更好地指导民主。

第二,把民主集中制全面推进到军队建设和政权建设之中。在军队建设方面,1927年党开始独立领导武装斗争,毛泽东在三湾改编中,更是把党的支部建在连上,加强了党在军队中的政治工作,从而将民主集中制植根于人民军队之中。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曾指出,部队内部政治工作方针,是放手发动士兵群众、指挥员和一切工作人员,通过集中领导下的民主运动,达到政治上高度团结、生活上获得改善、军事上提高技术和战术的三大目的。

在政权建设方面,瑞金时期,中国共产党实行了工农兵代表(苏维埃)会议制度,到了延安时期,又创立了共产党员、非共产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和中间分子各占三分之一的“三三制”政权。瑞金时期的苏维埃政权和延安时期的抗日民主政权,都是以民主集中制作为新民主主义政治的政权构成原则。1937年,毛泽东在和英国记者的谈话中说,民主和集中之间,并没有不可越过的深沟,对于中国,二者都是必需的。一方面,我们所要求的政府,必须是能够真正代表民意的政府;这个政府一定要有全中国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人民也一定要能够自由地去支持政府,和有一切机会去影响政府的政策。另一方面,行政权力的集中化是必要的;当人民要求的政策一经通过民意机关而交付与自己选举的政府的时候,即由政府去执行,只要执行时不违背曾经民意通过的方针,其执行必能顺利无阻。由此可见,民主集中制是联结党的建设、政权建设和军队建设三位一体的关键机制。

第三,明确提出民主集中制是党执政的基本的国家政权制度。在根据地党的建设、政权建设和军队建设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在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将要取得全面胜利之际,1948年9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讲,我们采用民主集中制,而不采用资产阶级议会制;在中国采取民主集中制是很合适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国体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提出,中国现在可以采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区人民代表大会直到乡人民代表大会的系统,并由各级代表大会选举政府;这种制度即是民主集中制。关于民主集中制所要达的价值目标,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讲话中有过描述,在人民内部,不可以没有自由,也不可以没有纪律;不可以没有民主,也不可以没有集中。这种民主和集中的统一,自由和纪律的统一,就是我们的民主集中制。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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