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女职工关爱行动调查报告(2)

街道女职工关爱行动调查报告(2)

核心提示:切实加强女职工心理关怀培训工作,大力实施”关爱女职工行动”,举办女职工身心健康知识讲座,建立和培训女职工心理咨询辅导员;为女职工实施身心健康关爱帮扶活动,积极营造关爱女职工的浓郁氛围。

三、加强女职工关爱行动的建议与对策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现就全街道落实女职工“关爱行动”,加强人文关怀,进一步做好女职工权益保障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强化措施,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女职工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宣传对象上要突出重点,分层次、多形式地组织开展学法培训,尤其要将地方党政干部和私营业主作为宣传的重点;在宣传形式上要多重并举,将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有机结合,纳入街道普法规划和妇女教育培训计划,切实加强女职工心理关怀培训工作,大力实施”关爱女职工行动”,举办女职工身心健康知识讲座,建立和培训女职工心理咨询辅导员;为女职工实施身心健康关爱帮扶活动,积极营造关爱女职工的浓郁氛围。

2、强化维权,完善机制,进一步加强女职工权益保障工作。女职工劳动保护需要各级党政的重视和支持,更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帮助。首先,妇联组织要积极协助工会建立和完善政府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研究解决女职工权益保障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在研究制定涉及女职工切身利益和特殊利益方面的政策措施时,充分听取女工委意见和建议;其次妇联组织要积极协助女工委加强与劳动监察等部门的配合,尤其要加强对非公企业贯彻落实女职工法律法规和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情况的执法检查,形成制度和优势互补;再次企业妇代会要继续深化女职工专项集体签订合同。要将女职工特殊保护,特别是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孕期检查、哺乳、工休、更年期等特殊时期的保护措施和相关待遇纳入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新签、续签和修订内容,提高专项集体合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切实加大区域性、行业性女职工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推进力度,扩面普及,提升质态,努力实现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全覆盖。

3、强化规范、夯实基础,进一步加强女职工组织自身建设。一是街道妇联要积极协助工会加强辖区工会女职委与企业妇代会同步换届工作;二是加强中小型非公企业女职工组织和三产服务业等单位女职工组织同步建设工作,实现“二次”覆盖;三是加强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要遵循“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女工作”的宗旨,着力协调女性较多的企业、单位建立妇女组织,尽量填补妇女工作的“空白点”,全街道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妇代会全面实现规范化建设目标,进一步延伸妇女组织的触角,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共同行动的妇女工作力量,使女职工组织真正成为服务全局、服务发展和服务女职工的“温暖”之家。

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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