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指导意见:主义已定,多谈“问题”(2)

国企改革指导意见:主义已定,多谈“问题”(2)

统一监管问题

刘纪鹏认为:“从管理国有企业到管理国有资本的跨越,是文件的一大亮点。过去一讲改革就是国有企业,谈的都是企业内部和企业层面的问题。而国有资本的改革涉及资本的所有者,也就是政府的层面。今天我们的全民所有制的具体表现形式还是在政府环节,资本所有者地位是党和政府绕不过去的环节。经过36年的改革已经到了所有者层面,从传统的管国有企业到管资本,而国有资本的所有者、管理者、指挥者,一定是政府部门,相关政府机构的改革也就在文件中得到体现。”

左起:卫兴华、有林、林岗、孔丹、刘纪鹏、楚序平、张晖明、何自力、陈一津、高粱、张宇

接下来刘教授具体谈到国资统一监管问题。

“中国有一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国资委。我们传统的两层次理论,国资委只管112家。这次如果当一个统一监管者,文件里已经明确提出,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这个公司怎么组建?从管国企向管国资跨越的第二个技术细节,势必改变原来的两层次理论——国资委恨不得全管,直接当股东。你能在全国所有的国企当股东吗?一方面需要统一的监管者,可是这个监管者又都要自己当股东,你能管得了这么多?新加坡一个淡马锡,我们今后至少五百淡马锡。所以这种背景下我们就要一个统一的监管者,加上若干个按现代方式管资本为主的淡马锡,共同融于我们的国资系统。从过去国资委一身两任,又是老板,又是监管者,出资人,变成把直接出资,从事资本经营的环节让给下边500个淡马锡。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纯粹是控股公司,独资公司,不是上市的,而且不从事具体的实业经营,就是如何研究管资本。”

监管的问题比较严峻,“国资委现在想把中国国资统计一下,统计不上来,国资委只有112家的数据,其它就得找财政、文化部跟人要数据。我们今天可怜到谁能把国资说清楚,说不清楚。中国体量这么大,这是中国模式,你没有统一的监管,连基本力量,有多少支部队都搞不清楚,怎么搞?”

控股与混合所有制问题

管资本,必然与控股问题和混合所有制问题相关。《指导意见》非常醒目的一点就是明确了国资可以参股私人企业,而不仅是私人资本参股国企。

卫兴华提出:发展混合所有制应是双向混合,交叉持股,而不是单相混合,只让私资参股国企。《指导意见》非常明确地阐述了国资也可参股私企的问题。不是有人经常埋怨私营企业贷款难、资源分配不公?那么国有资本参股私企可以缓解这方面的问题。国有资本参股私人企业,当然是由私企相对或者绝对控股了。控股问题是关键性问题,《指导意见》关于控股问题也提出了明确意见。控股要根据国企不同类型分别实施,主要在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命脉的重要领域的商业类国企,要保证国企的控股地位,私人资本可以参股,但不能控股。除此之外,国企可以绝对或者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可以参股”,意味着由私人资本控股,这是特殊情况下少数的情况。因为国企在市场竞争中是优胜劣汰,经营不善的少数企业会倒闭、破产,国家需要处置低效率、无效率的资产,要淘汰落后产能。这类企业可以由私人控股,国有资本参股。

林岗说:“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怎么评估国资的效率,怎么保值增值都需要很好的研究。怎么把保值增值和效率挂钩,和利润挂钩。对于商业类的国企,是不是可以用企业利润除以平均利润率的方式来评估企业所运用的国资的价值,以此为基点来考核企业的保值增殖绩效。考虑到行业特点,以及企业自身无法左右的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也可以行业平均利润为基准来考核。总之,什么是保值增殖,应该有一套合理的评估公式。”

何自力说:“《指导意见》谈到混合所有制,搞混合所有制必然涉及股权安排问题,关于股权安排,《指导意见》说了一句话,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我个人认为国有企业实行独资运营和国有资本控股运营,都能够确保国有企业的性质不发生变化,而在国有企业中国有资本若处于参股地位,那这个国企的性质就变了,所以在深化国企改革过程中,简单化地讲‘宜参则参’,有可能被人利用来作为推行国有企业私有化的借口;如果‘宜参则参’是指允许非公资本参股国有企业,这虽然不会改变国有企业的性质,但是什么样的国有企业可以允许非公资本参股、什么样的非公资本可以参股、如何公平地选择非公资本参股,都是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如果‘宜参则参’是指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参股非公经济组织,那么这里就可能存在因非公经济组织经营失败而导致国有资本、集体资本流失的风险问题。因此,对‘宜参则参’这句话在实践中怎么贯彻,要认真研究,不能被企图搞私有化的人所利用。”

以往国企改革中,屡屡出现把国企做股分给全体职工的案例,理由是能激发职工主人翁精神。何自力说道:“《指导意见》里又提出要推进职工持股。在国企改革中曾经搞过职工持股的实验,后来由于实验中出现了国有资本大量流失的问题而被叫停。职工持股在西方国家的私有制企业中是一种利润分享的激励性制度安排。由于私有制企业的利润归企业的所有者,通过职工持股可以让非所有者的管理人员和职工分享利润,在工资和奖金之外获得一定的收入,这自然对管理者和职工具有一定的激励效应。在国有企业实施职工持股面临的主要问题是:部分职工持股怎么避免苦乐不均?所有人都持股怎么解决吃大锅饭问题?所有国企同样岗位的职工持股额是否应该持平?持股额多少是公平合理的?这些问题都非常难以解决,在没有找到很科学的解决办法之前盲目推行职工持股计划必定出现国有资本流失的问题,所以推进职工持股是非常敏感而又很复杂的工作,必须慎而又慎!另外国企改革如果只谈职工持股,不谈职工参与管理恐怕是有问题的。《指导意见》里头对工人参与管理写得有点淡,在下一步的改革细则里应当加强这一块。”林岗补充道:“职工持股并不一定会让职工关心企业,很可能就把股份贱卖了,像俄罗斯休克疗法时候那个情况。”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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