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煌“十二五”:我国全面依法治国成就辉煌

辉煌“十二五”:我国全面依法治国成就辉煌

辉煌“十二五”系列报告会第六场报告12日在京举行,本报记者采访了报告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

问:如何从总体上评价“十二五”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进展与成效?

答: “十二五”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努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加快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水平,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加快进行,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特别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深化认识、勇于实践、善于创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举措,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奋力开创了依法治国的新局面,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奠定坚实基础、提供重要保障。

问: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深化法治认识、丰富法治理论方面取得了哪些重要进展,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哪些重要部署?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作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入回答了我们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坚持什么样的法治理论、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深化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这些新思想新论断新主张,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遵循,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

概括起来,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党从理论和实践上明确了若干重大问题,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

一是,明确了依法治国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战略定位。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不全面依法治国,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就不能有序运行,就难以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从这个战略布局看,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二是,强调了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法治建设的基本原则。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故意把党的领导和法治对立起来,提出“党大还是法大”这个伪命题,其目的是企图从“法治”问题上打开缺口,蛊惑群众,搞乱人心,进而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对此,我们必须头脑清醒。

三是,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其核心要义有三个方面,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一核心要义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从根本上划清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与西方资本主义法治的本质区别。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长期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四是,确立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总抓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实现这一目标,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以及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根据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党中央还提出了“两个发挥”,即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用以指导新时期的立法工作。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关键是要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坚持在法治框架内推进改革。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必须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同时要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主体作用,推动政府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组织社会各方积极有序参与立法活动。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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