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论探索

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论探索

从严治党是执政党对人民的承诺,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是全党上下十分关注并正在着力探索的重大课题。习近平总书记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铮铮誓言,为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方向和路径。各级党委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真正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牵住“牛鼻子”,种好“责任田”,以实实在在的党建工作业绩凝聚智慧力量、赢得群众信任、推动事业发展。

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是主体责任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治”既是“整治”,更是规范意义上的政党治理。任何治理活动都要解决主客体问题,政党治理也不例外。治理的主体不是单一的,而是复合的、多样的、交互的。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全面”就包括主体的全覆盖,简要来说就是“两队伍一组织”三大交互主体,即领导干部、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三大主体都要有不辱使命、恪尽职守、自我净化、敢于承担的主体意识。领导干部队伍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少数”。他们掌握着方方面面的权力,如果他们凌驾于党的组织纪律、游离于监督之外,甚至违纪违法搞特权、当特殊党员,就会成为“有害少数”;如果这支队伍素质不高、碌碌无为,不发挥应有的骨干作用,就会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甚至党的事业发展的“无关少数”。党员队伍建设和党的各级组织建设是从严治党的基础工程。习近平总书记曾把这一基础工程比喻成“小气候”,他指出:“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任务,需要大气候,也需要小气候。各级党组织要主动思考、主动作为,通过营造良好小气候促进大气候进一步形成。”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靠普通党员和各级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体现,党的执政使命靠普通党员和各级党组织卓有成效的工作来完成,全面从严治党的“小气候”也要靠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来营造。全面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从严抓好“两队伍一组织”这三个主体建设,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关键作用,发挥党员队伍的基础作用,及各级党组织的主导作用,齐心协力,共同发力,努力形成共治共建共荣新格局。

从严抓好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从严治党关键在于从严治吏、从严选好管好干部。要坚持从严选拔任用。认真落实“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树立正确、鲜明的用人导向,严把程序关,既从严落实干部提名动议、考察考核等工作程序,又赋予工作程序实实在在的内容,公平、公正、公道地选好人。要将预防作为聚焦点、攻坚点,抓好大规模调整干部、后备干部调研、换届前等节点,凡提必查、抓好关键岗位,拧紧干部选拔任用的“水龙头”,堵住“跑冒滴漏”,彻底杜绝“带病提拔”现象,从源头上保持干部的先进和纯洁。要坚持从严管理。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推动干部管理从一时严到常态严、从重点严到全面严的转变,严格执行干部考核不漏环节,全面开展正反向测评、个人述德承诺、组织考德鉴定。要强化日常管理,多做规范言行、防微杜渐、纠偏纠错工作,多做打预防针、提衣领子的工作,对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理,让干部既干事又干净,做到工作有底气、立身有正气、干事有锐气。要坚持从严监督。有效的监督工作,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最好的保护、最真诚的帮助。要把对干部监督从8小时以内延伸到8小时以外,从工作圈延伸到社交圈、生活圈、家庭圈,从思想政治延伸到生活情趣,从事中、事后扩展到事前严早、严小、严预防,把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让每一个干部都深刻懂得,当干部就必须接受更严格的约束。要强化制度刚性,严格执纪执法,使纪律真正成为不可逾越的禁区、不可触摸的“高压线”,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让干部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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