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城乡一体化”思想探讨(2)

习近平“城乡一体化”思想探讨(2)

尊重各地的客观现实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科学规划新农村建设

2013年7月22日,习近平同志在湖北省鄂州市长港镇峒山村考察农村工作并同部分村民座谈时说:“农村绝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城镇化要发展,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也要发展,同步发展才能相得益彰,要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我们既要有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也要有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两个方面要同步发展。要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把广大农村建设成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习近平同志的讲话指出了新农村建设的方向。促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统筹城乡发展、构建新型城乡关系、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大战略的两个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有机组成部分。

首先,一部分村庄的消失不可避免,但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要因势利导,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要警惕单纯为解决城市建设发展用地、发展土地财政和土地金融大量消灭村庄,强迫农民集中建房、上楼的倾向。中国文化的母体基因在乡村,要彰显地方特色,将农耕文明的精华与现代文明的精华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将传统村落、自然风貌、文化保护结合在一起,给原生态村庄嫁接现代文明,使现代化的中国村庄具有中国特色文化符号,使具备条件保留和发展的村庄做到“风貌古朴、功能现代、产业有机、生态拯救和文化复归”。

其次,科学的规划是新农村建设的前提。习近平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完善规划体制,通盘考虑城乡发展规划编制,一体设计,多规合一,切实解决规划上城乡脱节、重城市轻农村的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2015年4月25日)也指出,“尊重自然格局,依托现有山水脉络、气象条件等,合理布局城镇各类空间,尽量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保护自然景观,传承历史文化,提倡城镇形态多样性,保持特色风貌,防止‘千城一面’”,要“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完善县域村庄规划,强化规划的科学性和约束力”,要“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杜绝大拆大建”。中央政策的提法已经到位,关键是落实,确保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约束力。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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