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网络语言透视两种传播形态的互动(3)

从网络语言透视两种传播形态的互动(3)

四、重回主流媒体的网络语言促进双方互动

与众多网络语言不同的是,“APEC蓝”没有只停留在网民的言语戏谑中,大众传播媒体很快对此做出回应,尤其是习近平在出席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欢迎宴会上的一段话:“有人说,现在北京的蓝天是‘APEC蓝’,美好而短暂,过了这一阵就没了。我希望并相信,通过不懈地努力,‘APEC蓝’能保持下去。”(19)展现出一个不回避问题、敢于正视问题、直面问题、有责任感、有自信、有担当的大国领导形象。由此,“APEC蓝”从网络调侃进入大众传播系统,保留了符号的能指表达,同时又一次重构了意义,迅速扭转“APEC蓝”的传播效果。随着多家大众传播媒介不断跟进报道,包括《人民日报》刊发的《让“APEC蓝”永驻天空》(20)等文章,引导人们进行理性深入的思考,探讨如何让短暂而弥足珍贵的“APEC蓝”成为常态的“景太蓝”,如何把APEC期间的有效治霾措施合理地长期执行下去。再次回到主流媒体中的网络语言,既是对此前媒体声音缺失的修正,也在大众传播语境中重塑了符号的意义,产生了新的传播效果,以知晓、理解、不回避的自信态度来面对问题,表达对解决问题的决心和能力,把网络上的戏谑,转移到大众媒体,重新树立了正面形象。“APEC蓝”不再是短暂美好的意义,而是表达政府治理雾霾的决心和人民对美好未来的期盼,大众传播这种把意义明确并稳固下来的能力依然非常强大。

语言始终处在动态的发展过程中,诸如“APEC蓝”等语言变化的发生是因为话语场的改变,也就是说传播形态的不同决定了这种变化的方向,语言作为表征符号反映了传播形态的差异,传播形态的变化也带来语言的变化。大众传播时代符号的意义是确定的,有明确指向的,具有相对稳定性,媒介话语具有不可置疑的强势地位。互联网群体传播时代的社会化媒体中,打破意义的稳定性,寻找大众传播中的语言空挡,以出位和癫狂来吸引和留住粉丝,往往会带来无序的语言暴力。在大众传播和群体传播这两个话语场中,对意义的建构方式不同,这既是较量,也是互相补充,如何寻找并把握群体传播和大众传播的平衡值得关注。在“APEC蓝”中,我们看到了两次符号变异。第一次从大众传播的正面形象进入以解构和颠覆为特点的群体传播中,在网民的讽刺和挖苦声中变得负面起来。当“APEC蓝”再次回到大众传播语境中时发生了第二次变异,以正视问题存在的态度,用自信、勇敢的方式去面对,从而扭转不利形象。这个符号的变化较为理想地实现了两种传播形态的有益互补,群体传播捕捉到大众传播中缺失的意义,反过来,大众传播很好地承接了这个新的意义,使其增添了持续的稳定力量,而不是仅停留在短暂易逝的网民语言发泄中,为问题的进一步解决带来权威回应。

群体传播多以“段子”的形式为网民情绪泄洪,大众媒体重拾这些变异后的新词汇,并注解新的意义,会带来更为理性和深刻的思考,这也符合大众传播主流舆论引导的角色作用。大众传播的话语场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重新进入这个场域的语言符号带来新生和持久生命力。并非所有的语言都能进入大众传播,能够维护大众媒体权威本质的网络语言才能进入,一旦进入主流媒体就会使语言生命力更顽强。符号在大众传播和群体传播两种传播形态中穿梭,符号的意义发生改变,传播形态的本质却更加稳固,两次符号的变异加强了各自传播形态的稳定性和自身特点,产生于群体传播的符号并没有改变大众传播语境中的符号流通模式。从符号的变异可以观察传播形态的差异,当“APEC蓝”重新进入大众传播的语境中时,一方面修正了之前的意义缺失,同时提供解决问题的权威回应,跳脱出意义的无序争论。在群体传播和大众传播中来回穿梭的语言符号,意义构建方式变化的同时也促成了两种传播形态的有益互动。

(作者简介: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部电视学院教授。)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网络语言对话语权、社会情绪、价值观的影响研究”(项目号14AZD122)的阶段性成果。

①有关强符号的特点参考隋岩:《强符号的国际传播是文化走出去的有效途径》,《当代传播》2012年第5期。

②吉益民:《网络变异语言现象的认知研究》,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61页。

③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④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http://www.sarft.gov.cn/articles/2014/11/27/20141127143826180126.html

⑤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2012-05/23/c_112010739.htm

⑥李彬:《传播符号论》,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85页。

⑦关于同构的解释参考隋岩、张丽萍:《对同构的溯源与阐释》,《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11年第7期。

⑧金苗:《媒介霸权论:理论溯源、权力构成与现实向度》,《当代传播》2010年第05期。

⑨吉益民:《网络变异语言现象的认知研究》,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3页。

⑩吉益民:《网络变异语言现象的认知研究》,第261页。

(11)高宣扬:《后现代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4页。

(12)王铭玉等:《现代语言符号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30页。

(13)吉益民:《网络变异语言现象的认知研究》,第257—258页。

(14)刘艳茹:《网络语言意义建构的哲学思考》,《学术交流》2011年第3期。

(15)斯蒂文·小约翰:《传播理论》,陈德民、叶晓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74页。

(16)吉益民:《网络变异语言现象的认知研究》,第260页。

(17)吉益民:《网络变异语言现象的认知研究》,第254页。

(18)巴赫金:《巴赫金全集》,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19)人民网http://world.people.com.cn/n/2014/1111/c100226005893.html

(20)人民网http://opinion.people.com.cn/n/2014/1107/c100325990070.html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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