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的制度创新有哪些?

上海自贸区的制度创新有哪些?

原题:上海自贸区的四大制度创新

2015年4月20日,国务院发布《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简称“《深化改革开放方案》”)。该方案明确指出了试验区建设的目标,即“力争建设成为开放度最高的投资贸易便利、货币兑换自由、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园区”。以《深化改革开放方案》为新起点,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进入“2.0时代”。上海自贸试验区将以建设开放度最高的自由贸易园区为目标,在更广领域和更大空间积极探索制度创新,深耕扩大开放、促进改革的“试验田”,做好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总结推广,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

深化投资管理制度创新

投资管理制度创新的核心内容是借鉴国际通行规则,按照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加快推进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者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

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负面清单列明不符合国民待遇等原则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对负面清单之外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这意味着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2013年9月29日,中国大陆对外贸易领域第一份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正式公布。这是我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意味着政府管理模式的重大转变。在2013版负面清单的基础上,围绕提高开放度、增加透明度、调整负面清单表现形式等三个方面进行修订,出台了2014版负面清单。清单从2013版的190条措施减少到139条。2015版清单列出122项特别管理措施,统一适用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

境外投资管理改革。其主要目的在于扩大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加快“走出去”步伐。在项目备案环节,自贸试验区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方式,加强境外投资事后管理和服务。3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并且由上海自贸区管委会进行一口受理,无需提交任何可行性研究报告。5个工作日之内,就能拿到境外投资项目或境外投资开办企业的证书。在资金环节,商业银行可以办理人民币的划转或者过户手续,实现资金出海。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全面实施“集中登记地”政策,上海自贸试验区率先试点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试行简易注销程序。

完善企业准入“单一窗口”制度。推动企业准入“单一窗口”从企业设立向企业工商变更、统计登记、报关报检单位备案登记等环节延伸,从“五证联办”向“七证联办”拓展。

积极推进贸易监管制度创新

贸易监管制度创新的核心内容是围绕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转型升级的目标,创新海关和检验检疫监管模式,促进区内货物、服务等各类要素自由流动,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深化“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贸易便利化改革。至2014年底,海关、检验检疫、海事等部门推出60多项创新举措,自贸试验区进口货物平均通关时间比区外缩短41.3%,出口货物平均通关时间比区外缩短36.8%。2015年,海关又推出了8项深化自贸试验区改革的创新举措,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推出24项新的改革举措,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推出“十检十放”分类监管新模式。

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单一窗口”符合国际惯例,目的是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上海自贸试验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首个试点项目已于2014年6月18日上线运行部分功能。经过一年的试点,“单一窗口”1.0版于2015年6月30日全面上线运行。目前该系统覆盖六大模块:货物申报、运输工具申报、支付结算、企业资质、贸易许可、信息查询。截至2015年8月底,累计已有600余家贸易商、承运人及其代理完成了“单一窗口”的账户开设工作,可在“单一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推进货物状态分类监管试点。按照管得住、成本和风险可控原则,在自贸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试点推进货物状态分类监管。自2015年5月20日起,该试点已覆盖到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全部物流配送企业,下一步将把试点范围从物流类扩大到贸易类企业,正在研究加工贸易类。

推进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建设。2015年8月21日,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及其运营中心已在上海揭牌,标志着上海成为亚太示范电子口岸网络的引领探索者。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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