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因武而昌,地如其名。只有理解了武汉才能理解长江,同样理解了长江也就理解了武汉。西方海权理论创始人艾尔弗雷德•塞耶•马汉(Alfred Thayer Mahan 1840~1914年)对中国长江的地缘政治价值十分重视,他从帝国主义的视角把话说得很露骨:
对中国以及其他拥有海岸线的国家来说,海洋是发展商业的最有效的媒介——物资交换国家通过对外接触获得更新,从而保持、促进它们的勃勃生机。长江对于上述情形颇具意义,因为它有上千英里河段可供汽船航行,且将大海与其流域的心脏地带连接起来。中国由于拥有海岸也就使其他国家能够由海洋抵达中国。[27]
海上强国需要在中国海岸拥有地盘,并开辟它与世界的自由交通,它们可以直言不讳地声明长江的可航行河段是它们进入中国内陆的必经之路和在当地发挥影响的中心。[28]
长江流域在政治和商业上都极为重要,为此需要多强调几句。长江深入中国内地,而且很大的轮船从海上可直接沿长江的主要河段上溯而行。长江流域的广大地区也依靠长江与外界便捷来往。地理上,长江介于中国南北之间,从而对商品的分配和战争的进行都颇具影响。所以,一旦在长江流域建立起了势力,就在中国内地拥有了优势,并且能自由、稳定地通过长江沟通海洋;而在长江地区的商业优势又会加强其他方面的有利地位。这些合在一起,谁拥有了长江流域这个中华帝国的中心地带,谁就具有了可观的政治权威。出于这些原因,外部海上国家应积极、有效地对长江流域施加影响,而中国由此得到的益处也会被更广泛地、均衡地扩散到全国。在长江流域丢下一颗种子,它会结出一百倍的果实,在其他地区也有三十倍的收获。[29]
在整个长江线路中,马汉特别强调“中部长江”的战略意义:
长江还为海上强国提供了进入内陆的漫长通道。战列舰可上溯至离海230英里的南京,而有战斗力的其他舰只则可到达还要远400英里的汉口,广泛用于美国内战的汽船更能驶至离入海口1 000英里的宜昌。[30]
如果我们决心在中国维护我们的商业权利并发挥作用,我们只能借助于鼓励并支持中国人自觉地积极行动的方式,而不能篡夺他们的权力、侵占他们的土地。当前,长江流域看来是我们的利益重心所在,但如最近在北京发生的事件之类的事情一时也会使我们转而采取并不和既定政策相符的行动。虽然门户开放,不管是商业意义上还是思想意义上的,应成为我们在中国任何地区的目标,但它还是最容易在中部地区得以实现,并以此为坚实的根据地来推动其他地区,原因就是海权在中部长江地区能最稳固地存在。汽轮从海上可驶至离海600英里的汉口,再装上货物开往世界上的任一个大港口。这个事实有力地说明了长江流域的意义,在这儿,给物质文明提供动力的商业可最大限度地发挥效能,并且能得到条顿民族在世界政治中的主要武力后盾海军的支持。假以时日,海军也会成为中国人民赖以抵制与合理外来影响截然不同的外来控制行径的主要后盾。[31]
长江不仅对于中国内部统一,而且对于抵御“外族进攻”都具有重大的战略价值。在论述完长江对中国政治的影响后,马汉提醒西方列强注意利用长江分裂中国的可能性,他说:
中国的统一或分裂不是由人事先规定的,但是政治家需要考虑到这两种情形。[32]
马汉明白,长江是中国政治联系的枢纽;一旦失去长江,从某种意义上说就失去了统一的中国。
马汉的海权理论提出后,在英国、德国、日本等国广泛传播,马汉对中国长江特别是对“中部长江”的战略地位的分析引起各帝国主义列强的高度重视并成为后起的德、日等新兴工业国家制定外交政策的重要依据。1899年4月28日,英俄曾达成沿长江两岸瓜分中国路权的协议,[33]1900年《辛丑条约》之后中国被分裂为数块。1858年清政府与英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天津条约》中增辟的11个通商口岸中就包括汉口。1861年3月汉口正式开埠。在老汉口镇的下游沿长江先后开辟了汉口英租界、汉口德租界、汉口俄租界、汉口法租界和汉口日租界五国租界。这些租界独立于中国政府管辖之外,在界内分别设置工部局、巡捕房、领事法院(庭)等,完全成了中国境内的“国中之国”。
英国对武汉最下功夫,是冲锋在前的列强。1858年《天津条约》开汉口为商埠后,当年12月8日,英国特使额尔金(JamesBruce)率舰由上海来到汉口,是为外国兵轮进入汉口之始。1861年春,英国驻华海军军司令贺布(James Hope)、参赞巴夏礼(Harry Parke)等先后分三批来到汉口,会同湖广总督官文办理开埠事宜;巴夏礼在上海以领事官的身份公布英国和其他缔约诸国的轮船可在长江通航上至汉口。1861年5月11日,美国海军上将司伯龄(C.k.Stribling率兵船抵驶武汉。1862年1月1日在汉口正式设关。自此,外国轮船可自由航行于汉口以下的长江航段,而外国侵略势力也随之控制了长江中游一带航政、航道、港政的管理权。汉口通商后,在1861年后的8个月中,进出口的外国船达到401艘次,93433吨;1862年增至1462艘次,290536吨,与上年比,船数增加2.65倍,吨位增加2.11倍。[34]
1898年1月上旬,英国公使窦纳乐(Claude Maxwell MacDonald)向清政府提出由英国取得建筑从滇缅边境到长江流域铁路的权利和中国保证不把长江流域让予其他大国的要求[35];经过多次威逼,英国终于从清政府那里获得以下权益:(1)英轮有内河航行权;(2)中国不租让长江流域;(3)总税务司一职由英国人担任;(4)开放湖南为通商区域。1898年2月9日,英国公使窦纳乐照会清总理衙门称“本大臣深愿中国国家确切保证不将扬子江沿岸各省租押或以其他名义让予他国”。同年2月11日,清政府照会英国公使:“查扬子江沿岸均属中国要地,中国断不让予或租给他国”[36]。这样长江流域就划入英国的势力范围。得到清政府的承认后,英国接着寻求国际承认。1899年4月28日,英国与亚洲最大的陆国俄国互换照会并达成以长江为界瓜分中国路权范围的协议,双方约定:
一、英国约定不在中国长城以北,为自己或为英籍臣民或其他人士争求任何铁路让与权,并且不阻挠——直接的或间接的——为俄国政府所支持的对这一地区铁路让与权的要求。
二、俄国方面约定不在扬子江流域为自己或为俄籍臣民或其他人士争求任何铁路让与权,并且不阻挠——直接的或间接的——为英国政府所支持的对这一地区铁路让与权的要求。[37]
这个协定事实上在中国上空投下了可能出现在南方英国支持和北方俄国支持下南北分裂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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