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运共同体”彰显中华文化精髓

“命运共同体”彰显中华文化精髓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政府提出的关于人类发展的新理念。在全球化日益深入的今天,不同制度、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和人民相互依存、利益交融,已经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这一理念与中华文化“天人合一”的哲学理念、“天下为公”的政治理念以及“和而不同”的文化理念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推进人类文化自觉,促进不同文明交流互鉴。

“命运共同体”最早出现于2011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2012年11月,这一理念被正式写入党的十八大报告。与此同时,在中央外事工作会议、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大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等国内会议上,在博鳌亚洲论坛、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亚太经合组织会议等国际活动上,习近平主席都强调了要用命运共同体的理念观察和处理中国自身及外交问题,并将其作为中国关于亚太区域发展的基本主张。而在对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俄罗斯、法国、英国等国以及非洲、南美和拉丁美洲进行国事访问时,习近平主席也多次阐述中国与这些国家和地区共建命运共同体的愿望。在联合国,习近平主席更是全面宣示了命运共同体的主张。2015年9月28日,他在第七十届联合国大会上指出“‘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也是联合国的崇高目标。当今世界,各国相互依存、休戚与共。我们要继承和弘扬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

和平发展是中国历史文化的传承。和平、和睦、和谐的追求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的精神世界之中,深深融化在中国人民的血脉之中。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是对几千年来中华民族热爱和平的文化传统的继承和发扬。因此,“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不是偶然的,其重要思想渊源之一,就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其精神价值。

一是与中华文化“天人合一”的哲学理念相通。“天人合一”的基本内涵有三点:第一,宇宙的本真状态是生命秩序的和谐。“天地之大德曰生。”宇宙涵盖了生命发生和展开的过程,呈现着各种生命过程之间相互渗透、相互感应、相互贯通的有机联系。第二,人类只有实现自身生命秩序的和谐,才会拥有真正的生命。作为生命整体有机构成的人类,与宇宙万物一样,具有生长发育的本性。孟子对这个本性有明确的解释,认为它就是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是人身上仁爱的力量、正义的力量、秩序的力量和理性的力量。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最终是为了使爱心更加丰富,使尊严更加稳固,使社会更加和谐,使理性能力得到提升。只有使最真实的本性得到表达,人类的生命过程才会得到完整的显示。第三,宇宙整体生命意义的彰显依靠人类的德性。“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宇宙意义的彰显离不开人类的实践活动,对生命本性有所彻悟的人类才能发显宇宙的意义。《中庸》曰:“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即是说,只有对生命本性有所彻悟,人类才能参与天地万物的大化过程。“天人合一”充满对万物前途与命运的时刻关切,有“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的包容胸怀,从根本上反对物我二分、人我二分、身心二分。

二是与中华文化“天下为公”的政治理念相通。中华文化注重正心诚意,格物致知,将其作为治国平天下的根本。中华文化把性情和智慧的成长看得比物质利益与经济权益的满足更加重要。而中华文化中的“天下”观念与西方文化有很大的差异,中华文化的“天下”是一个以“民心”为凭借、可以无限延伸扩大而连续展开的文化—生活空间。所谓“得天下”,不是获得了多少土地,而是说获得多少民心,正如荀子所说:“取天下者,非负其土地而从之之谓也,道足以壹人而已矣。”意思是:得到天下,不是夺取他人的土地并使之服从自己,而是说对人性的开创示范作用得到了认同。在中国政治思想中,没有不可化解的绝对敌人。难能可贵的是,中华文化主张政治手段与政治目的的内在一致性。中华文化推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和“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处世之道,强调“仁义教化”、“以德服人”、“柔以怀远”,主张“协和万邦”、兼济天下的王道,反对唯我独尊、唯利是图的霸道。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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