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主席在中央军委改革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保证各级按照新体制正常有序运转。”落实这一要求,必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法治是改革的重要保证,也是改革的重要目标。只有坚持依法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并向着法治化目标迈进,才能确保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真正建立起符合现代军事发展规律、体现我军特色的科学体系、组织模式和制度安排,形成强大的战斗力。
注重强化法治精神推动改革
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是一场整体性、革命性变革,是对我军组织架构的体系重塑,推进力度之大、触及利益之深、影响范围之广前所未有。古人言:“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一支现代化军队必然是法治军队。我们必须深刻理解把握习主席改革强军战略的精髓要义,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严格遵循权由法定、行由法规的原则,严格按照改革总体方案要求依法推进改革。
强化听党指挥对党忠诚的军魂意识。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为了更好地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的优势。改革不是改向,变革不是变色。改革的首要任务就是从法规和制度上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党对军队绝对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制度,因此,必须从法理上捍卫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坚持和完善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一整套制度,以法的强制力捍卫军魂不动摇。军委主席负责制是宪法明确规定的重大制度,是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最高实现形式。我们必须强化政治意识、法纪意识和号令意识,坚决维护改革决策部署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的决策指示得到全面准确的贯彻落实。
弘扬改革强军敢于创新的进取精神。把握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指导思想,关键是要抓住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这个“牛鼻子”,坚持用强军目标审视、引领、推进改革。改革将全面推动我军由大变强的历史转型,全面突破“两个能力不够”的瓶颈制约,全面破解我军长期积累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深刻性、敏感性、复杂性前所未有,因此,必须把法治和改革有机地统一起来,树立政治思维、法治思维和创新思维,以全视角审视改革、从新高度看待改革,认识到只有推动法规制度的创新变革和发展完善,改革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改革关头勇者胜”,要引导官兵崇尚法治、厉行法治、维护法治,勇于冲破守旧观念、守常思维、守成思想,自觉做到局部服从全局、个人服从集体。同时,尽快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最大限度地保护官兵的合法权益,通过改革改出效益、激励士气。
凝聚改革必成建功有我的昂扬锐气。全面实施改革强军战略,是习主席深刻洞察世情、国情、军情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我们要深刻领悟习主席强调“事之当革,若畏惧而不为,则失时为害”“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等所饱含的政治深意与期许,以“错过一个时期,就可能错过一个时代”的危机感支持改革,以“功成不必在我、建功必须有我”的使命感参与改革。高层领率机关和高级干部要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促改革、尽职责、有定力,以上率下,立身为旗,做知行合一、厉行法治的模范。领导干部要按照法治的要求转变治军方式,强化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把法治的刚性要求内化为政治信念和道德修养,外化为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努力使思想观念更新与全局要求合拍、与时代发展同频、与改革强军共振。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