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2)

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2)

注重依靠法治体系保障改革

改革任务异常艰巨,要确保改革在正确轨道上积极稳妥、有力有序推进,必须坚持立法同改革相衔接,抓紧做好法规制度立、改、废、释工作,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注重依靠法治破解改革难题。要加强对改革重大问题的研究,坚持重大改革依法决策,超前谋划、主动设计。针对新体制给部队建设管理、作战训练、工作指导等方面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抓紧搞好各项具体改革事项的法律法规配套保障工作,加快建设适应新体制的法治体系。同时突出重点领域的相关立法,确保新体制依法顺利运行,各项工作不挂空挡。

加强政治工作法规制度建设。政治工作法律法规的健全是部队开展政治工作的重要基础,在改革的历史关口,必须强化生命线作用,把政治工作的优势和威力充分发挥出来。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根本指导,以习主席关于军队政治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行动指南,突出抓好以政治工作条例为龙头的政治工作法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性、稳定性、强制性等功能,改革军队政治工作的内容和方法,提高新时期军队政治工作的水平和效益。

探索符合法治要求的领导指挥运行机制。推进领导掌握部队和高效指挥部队有机统一,是现代军队建设规律的客观要求。要通过一系列体制设计和制度安排,把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进一步固化下来并加以完善,强化军委集中统一领导,更好使军队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集中于党中央、中央军委。立足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改革思路,探索军委机关履行参谋执行服务职能、战区履行指挥作战职能、军兵种履行部队建设管理职能的科学规律并形成配套的法规制度加以规范。

完善作战训练法规制度建设。改革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牢牢把握住能打胜仗这个强军之要。世界新军事革命的迅速发展要求我军必须建立科学规范的军事训练法规制度。树立信息主导观念,继续开展科技兴训,积极探索信息化条件下军事训练规章制度;从提高实战能力目标出发,建立科学合理的军事训练考评机制;以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快完善现代作战法规体系,抓紧制定以新一代作战条令为主要内容的作战法规制度。

构建严密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抓住治权这个关键。要根据组建新的军委纪委、调整组建军委审计署和组建新的军委政法委等重大改革部署,搞好科学有效的制度设计,界定权力使用范围、约束权力使用手段、规范权力使用程序,以编密扎紧制度的笼子。按照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区分和配置权力,重点解决军队纪检、巡视、审计、司法监督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够的问题,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

加快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法规制度建设。习主席强调,“要着眼于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推进跨军地重大改革任务,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加快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必须以法治为保证。这就要求在法律层面上,对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加以要求,对实现富国与强军统一加以规范。同时,科学分析我国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人才培养、社会化保障、国防动员、信息化资源建设与安全保障等军民融合的具体内容、现实需求和特点规律,切实从法律法规上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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