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事”的逻辑。十八大以来,中央的核心工作主要有两个,一是反腐,二是改革。反腐是清除传统国家治理体系及其不正之风的抓手,改革则是建立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推手,这是一个破立结合、相辅相成的过程。但是有些地方官员担心,地方治理现代化意味着权力重新配置,需要破除利益藩篱,容易得罪人,成为被举报的对象。于是,他们工作怕失误、怕风险,担心踩到红线、触犯规则,做事缺乏勇气和开拓精神。“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因此就开始“文件式改革”“画圈改革”,造成改革打滑、空转。如果说“事不关己的逻辑”是地方官员对国家治理现代化认识不到位的话,“不出事的逻辑”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所批评的“为官不为”,是属于腐败问题了。
在当前情况下,国家治理现代化要讲好“两种话”尤其是“地方话”,需要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理论认识、交底授权和选拔反腐上需要探索一些新方法,调动地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积极性。
理论认识。国家治理体系是个有机的系统。从纵向权力关系来看,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包括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中央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确定了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基本方向、基本路线图、基本框架。但是,地方政府仍然需要探索适合自身地方特色的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方案、措施和制度。地方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是自身有效改革的保证,也是中央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落地生根的基石。
交底授权。其实,地方政府存在的改革疑虑和权力限度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已经开出了药方。他指出:“需要中央先定调子、划底线的,要按照统一部署及时给地方交底。需要地方先探路子、创造经验的,中央要及时给予授权,有效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所以,对改革的范围、尺度、进度,地方官员要加强学习领会中央的改革部署。地方探索改革路子确需中央授权的,地方政府可以积极向中央沟通反馈。在改革疑虑和权力限度问题解决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完全有足够的社会政治资源来探索、推动地方国家治理现代化。
选拔反腐。调动地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积极性还需要对地方干部奖惩结合。对那些敢于担当、勇于改革的地方干部要积极提拔,“要引导大家争当改革促进派,着力强化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用人导向,把那些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干部用起来,激励干部勇挑重担”。对那些推诿怠工、为官不为的地方干部要根据党纪国法对其进行稽查,如有违法乱纪行为要坚决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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