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论公正
公正是古今中外人类社会孜孜不倦的价值追求。亚里士多德说:“公正是德性之首,比星辰更让人崇敬。”罗尔斯指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公正既是对现实中的社会行为和社会制度是否合理和正当的道德判断,也是对人类理想社会的崇高价值追求。公正与平等、自由、法治一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社会层面上的核心价值观。公正必须以平等和自由为前提,而又要以法治为保障,四者之间彼此密切关联、相互支撑。
公正是公平与正义的相辅相成
公正是一个抽象而宽泛的概念。公正一般被理解为公平和正义的统称和简称。从字面上看,“公”与“私”相对,“正”与偏、倚、歪、斜等相对。《说文解字》中记载:“正,是也”,“公,平分也”。这里,显然是将公正(正)当成一种应当的价值取向,而将公平(公)视为一种“不偏不倚”的行为。《辞源》对于公正的解释是:“不偏私,正直”,而对于公平的解释则很简洁:“不偏袒”。“义”往往与“利”相对,是指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举动。“义”在中国古代是一种含义极广的道德伦理范畴;“礼义廉耻”被称为国之“四维”,“仁义礼智信”则被儒家称为“五常”。
在汉语中,公平、公正、正义这三个词密切相关,既有所差别,又有相通之处,有时被视为同义词而不加区别地使用。在英语中,“fairness”、“impartiality”都有公平或公正的含义;而“justice”对应于公正或正义,其词源“just”作为形容词有公正的、合理的、合法的、恰当的、应得的等含义,作为副词有不多也不少、正好的含义。西方一手握天平、一手持利剑的正义女神形象,意味着在现实中保持公平和守护正义是相辅相成的。
公平通常指对待人或对待事要一视同仁,强调衡量标准的“同一个尺度”,如人们常说的“一碗水要端平”。它可以分为机会/过程/结果公平、权利公平和规则公平,包括所有社会成员在政治和社会地位上的平等以及社会资源上的公平分配。公正或正义通常是指给每个人其所“应得”之物,包括权利与义务、奖励与惩罚。“正义是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的这种坚定而恒久的愿望”。
比较而言,公平带有明显的“工具性”,侧重权利、地位、机会上平等,强调“不偏不倚”和衡量尺度的同一,现实成分多一些。至于尺度本身是不是合理、正当的,公平就不予以考虑了。公正带有明显的价值取向,侧重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以及这种价值取向的正当性,强调给每个人得其所应得,应然成分多一些。而是否“应当”或者“应然”,则来自于一个社会的文化传统中形成的道德体系。可见,公正必然包含着公平,但公平未必能保障公正。公平必须以公正和正义为依归,否则可能会沦为徒具形式外衣的“游戏规则”;公正也必须通过公平才能得以实现。虽然公正与正义往往等同使用,但公正侧重于社会资源分配领域;而正义更侧重于社会制度的合理安排,包括社会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法律制度等;其道德和价值色彩也更浓,体现了人们对理想社会制度的向往,具有强大的道德感召力。
可见,当公正作为公平和正义的复合词时,它同时涉及工具与价值、现实与理想、过程与结果、交换与分配、自由与平等的不同层面,具有地位平等、机会均等、交换公平、分配合理以及制度正当等多重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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