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救护车 监管去哪了(3)

天价救护车 监管去哪了(3)

“天价救护车”源于市场定位不清

解决价格问题,首先需要强化市场监管,比如将救护车的收费纳入政府的管理体系,对乱收费的救护车进行处罚。按照济南市物价局的规定,救护车收费基础价格为10元,行驶里程按照往返合计计算,每公里3元。按照这个规定,80公里的救护车费只需480元。但是,物价部门的规定还有一条:救护车服务的费用可由供需双方在使用前协商确定。正是这条规定的存在,使那辆救护车可以振振有词地收取“天价”费用。

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车费确实可以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但是这只能是在供需双方有充分的博弈条件之下才能采用的方法,起码要让作为病人的消费者有充分的选择权。但救护车市场的实际情况是,病人急需到医院急救,时间就是生命,对救护车的收费只能无条件接受。这种特殊的关系使病人难以对救护车收费讨价还价,而救护车则可以乘人之危,开出天价,病人方面无奈之下也只能答应。显然,病人与救护车之间不存在平等的市场条件,两者不可能展开充分的价格博弈。

相对而言,救护车的需求是个“小众市场”。救护车不可能像出租车一样在城市道路上空驶揽客,这种特性也决定了它不能适用市场化的原则,让用户有充分的选择空间。而救护车由于出车在很多时候不饱和,因此一旦遇到需求则很容易“狮子大开口”。由此可见,“天价救护车”频繁出现,关键在于对救护车市场的定位模糊不清,或者说错误地使用了市场化的定价机制。

对病人来说,救护车这种难以转移的刚性需求不适宜运用市场化原则决定价格。政府部门应将救护车纳入民生公益类事业,一方面,每个城市的急救中心都应按照人口总量的一定比例配足救护车。另一方面,严格控制救护车的价格,并公布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而不能引入所谓的价格协商机制。

一般地说,需要使用救护车的病人大都是大病重病患者,其医疗费用本身已经很高,因此救护车收费应实行低价原则,大体上保持与城市公交的同等水平。政府则应对急救中心实施财政补贴,保证配足救护车、使用畅通。建立这样一种机制,既让民众用得起、用得好救护车,也能让救护车在政府行使的医疗保底责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启示与思考】

近年来,“天价”可谓成了一个网络热词,先是天价虾,继而天价鱼,这不,眼下又出来个天价救护车:全程约82公里的转院路程,竟要价3600元,平均每公里摊约43.9元,让患者家属目瞪口呆。不过,面对消化道出血不止、生命岌岌可危的父亲,王女士也只好就范,不得不全额交了这笔天价车费。

比之天价虾与天价鱼的“黑”,天价救护车更有趁火打劫之嫌:虽说是对方漫天要价,家属尽可坐地还钱,但在耽误不起的病情面前,讨价还价已是一个太过奢侈的词汇。何况主治医生说了,长途护送危重病人,人家已担了极大风险,能答应已属不易。或许,正是摸准了患者家属的心理,82公里高达3600元的救护车费才会如此轻而易举成为又一个天价标本。

当然,天价救护车,在另一方面也折射了现在的医患矛盾。医院和患者之间,本该是互相信任、互相理解的关系,但像是这种天价救护车事件,打破了医患的平衡。一方不顾市场的漫天要价,一方却只能被动接受,这对于医院来说,影响是很恶劣的。以这种方式救人,又如何能够让患者放心呢?

事件发生之后,医院将责任推给救护车司机,拿“新来的员工”当挡箭牌,并承诺退回1500元给患者。看似合理,但这种在患者心中已经产生的裂痕,也很难立马消失。笔者认为,今后医院一定要引以为戒,切实的以患者为中心,以治病救人为宗旨,营造良好的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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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佘小莉校对:郭浩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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