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法属印度支那殖民当局放弃对南海诸岛主权。
在得知中国政府派海军前往南沙群岛接收的情报后,法属印度支那殖民当局抢先派军舰西福维号于10月4日和5日先后侵入暴风岛(即南威岛)和长岛(即太平岛)。该舰人员在太平岛日军竖立的石碑上写下一行法文:“法属伊都阿巴岛。法舰阿斯托洛拉巴号于1933年4月10日、西福维号于1946年10月5日抵此”。
1947年1月10日,法国军机飞至永兴岛(原武德岛)上空侦察。17日上午,满载海军陆战队的法舰F-43号,驶抵永兴岛抛锚。其舰长声称“奉命前来登陆,并运送华方人员离岛”,并威胁驻岛中国军人于18日上午8时前离岛,否则便会“强行登陆”。中国驻岛官兵坚拒法军要求,表示“决予抵抗”。法舰遂于19日凌晨离开永兴岛,并侵占了五十海里外的拔陶儿岛,在岛上驻军20人。
为维护中国在南海主权,国民政府先后于1946年10月、1947年1至4月间同法国政府数度谈判。1月23日,国民政府外交部欧洲司长叶公超向报界宣布:“西沙群岛自日本投降后即被中国军队重新占领,现悬中国国旗。该群岛继续成为中国领土之一部”。
而法国外交部于同日发表公报,谎称“一九三八年,当中国与日本战争时,法国得中国同意,将该群岛予以占据。可见中法双方对该群岛均保有权利”。公报宣称:“当太平洋战争时,日本军事行动既未变更法律情势,法国今日当对该群岛重申安南之权利,而非法国自身之权利”,并表示“法国驻华大使已受命向中国政府声明,对叶司长所发表之中国军队所采之动作所引起之法律后果,保有一切权利。”
中法关于西沙群岛的接触与谈判相持一年之久。法国因提不出有力的主权证据,更由于越南战争局势紧张,最终自动放弃对南海诸岛的主权要求。
4.南海断续线的划定。
1947年起,内政部方域司司长傅角今召开了一系列关于西、南沙群岛范围及主权之确定与公布会议,为此后的中国南海主权确定了基调和范围。为了使西沙、南沙群岛主权范围具体化,内政部方域司印制了《南海诸岛位置图》,该图成为现代中国南海疆域地图的重要蓝本。
一是用十一段线圈定了中国南海海疆范围,成为如今中国宣示南海海疆主权之九段线的来源,这是我国维护南海诸岛领土主权的重要国际法法理依据。
二是对南海各岛群名称作了调整:将“团沙群岛”改名“南沙群岛”,原“南沙群岛”改名“中沙群岛”,并在其四周标定了一条由11根断续线组成的U形海疆线。
三是再次明确中国海疆线最南端在北纬4度的“曾母滩”,并将其改名为“曾母暗沙”。
5.国民政府宣示南海主权。
一是派军驻守南海诸岛。为了防止外国军队的入侵,国民政府从1947年1月即开始筹设派军队进驻西、南沙群岛计划。4月22日,“中基”舰曾赴西沙永兴岛实施运补及测量调查工作。5月21日,“中业”、“永兴”两舰抵达南沙太平岛,完成了运补任务。自此,国民政府派海军驻守西沙之永兴岛和南沙之太平岛的任务得以完成。
二是有效的行政管理。国民政府于1946年7月将南沙、西沙群岛仍然改归广东省政府管辖。内政部分别在西沙、南沙群岛的各重要岛屿重新竖立国碑,测绘详图。1947年1月16日,内政部和国防部举行“西沙、南沙群岛建设实施会议”,决定将三沙群岛“暂行交由海军管理”。3月15日,经国民政府批准,海军总司令部分设“南沙群岛管理处”和“西沙群岛管理处”。此外,在广州设立海军黄埔巡防处,协助西、南沙群岛防务工作。1949年4月1日海南特别行政区成立后,三沙群岛又正式改隶海南特别行政区管辖。
三是公布南海诸岛全部岛屿和岛礁名称,出版地图。国民政府内政部于1947年12月1日正式核定南海中属于中国领土之东沙、西沙、中沙、南沙等各岛屿和岛礁名称,并刊载于当时的国内外报刊,昭告世人。尤其是中国政府宣布对南海诸岛拥有主权并公布地图后,当时未闻有任何国家提出异议。这就意味着中国对南海诸岛拥有的主权已受到国际法的认可。
四是日本政府于1952年正式表示“放弃其对于南沙群岛及西沙群岛之一切权利、权利名义与要求”。
作为战胜国的中国,依约收回了被日本侵占的东北四省、台湾、澎湖和南海诸岛,确定了中华民国新的版图。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联合国和同盟国赋予中国的权利,更是中国依据战后国际秩序(即“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所享有的权利。
(作者:南京大学特聘教授、南京大学中华民国史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席、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