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化:加快知识产权领域改革 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3)

贺化:加快知识产权领域改革 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3)

三、全面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的主要任务

“十三五”时期发展任务十分繁重,实现经济中高速增长、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目标,必须坚持创新发展理念不动摇,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快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拓展新空间、注入新动力。

推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从多头分散向相对集中转变。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等基础性制度,是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的突破口,是推动知识产权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所在。要积极探索建立集中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和区域协作,加强顶层设计与鼓励基层创新并重,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支持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体制创新试点。

推动知识产权创造由多向优、由大到强转变。坚持“数量布局、质量取胜”的发展理念,把握好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的关系,着力解决知识产权“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问题。完善知识产权审查和注册机制,推动实现在线登记、电子申请和无纸化审批,为全社会提供更加便捷的审查服务。提高各类知识产权信息开放力度,依法有序推进审查信息公开,加快建设互联互通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激励政策,优化知识产权考核评价体系,合理降低知识产权申请和维持等费用,提高全社会创新创造积极性,促进形成更多技术含量高、市场效益好的高价值知识产权。

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从不断加强向全面从严转变。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为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律保障,重点解决好知识产权维权面临的取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效果差等问题。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和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侵权法定赔偿上限,公开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将故意侵权行为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加强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严格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保障新经济快速高效发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完善快速维权机制,引导创新主体多渠道、低成本、高效率保护自身知识产权合法权益。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不断提升全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满意度。

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从单一效益向综合效益转变。加快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规范发展,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产品,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多渠道盘活知识产权资产,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进一步强化企业知识产权运用的主体地位,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推动企业科学核算和管理知识产权资产。推动将知识产权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加快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让知识产权更好融入国民经济发展大局,培育形成经济增长新引擎。

推动知识产权权益分配从传统配置方式向市场配置方式转变。着重处理好国家和单位、单位和发明人、权利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权益分配关系,解决好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处置权、受益权问题,运用财政资金引导社会加大投入,促进科技成果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推动专利许可制度改革,鼓励更多权利人对社会公开许可专利。加快制定职务发明条例,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权益分配机制,更好维护发明人的合法权益,更大程度激发发明人的创新动力,更有效地发挥出知识产权激励创新的积极作用。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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