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2)

核心提示:“十三五”期间政府自身建设与行政体制改革的工作重点:一是加快和加大力度建设“四个政府”;二是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向纵深发展;三是坚持廉洁履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四是增强政府和公务员的“四大意识”;五是健全督查问责机制。

例如,中央编办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事业单位登记和验资改革进行评估;北京市改革办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有关科技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贵州省委托第三方机构贵州省省情研究会,对35个省直部门、9个市(州)、2个省直管县(市)和18个县(市、区)展开政务公开透明的评估;湖北省发布了由省社科院所作的全省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三方评估报告。

第六件事:建立地方政府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就是政府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

2015年3月,中办和国办印发了《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全面梳理现有行政职权,并加以清理和调整。在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省级政府工作部门和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权力清单公布工作。目前,全国31个省份已全部公布了省级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其中,24个省份公布了责任清单,17个省份公布了市县两级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行地方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有力地促进了简政放权,提高了政府运作效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建立,推进了对权力的制约,把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在2015年一年当中,各地普遍按照“清权、减权、制权、晒权”四个主要环节,对政府部门权力“大起底”。公布政府部门清单的,也都建立了较为详细的行政职权目录;有的地方还建立了行政权力数据库,确保权力行使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并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各地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对部门行政职权全面削减。

第七件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搞好反腐廉政建设。2015年,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共计36911起,49508人受到处理,其中,有3396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从2015年查处的问题类型看,违规配备使用公用车辆的问题最突出,达8642起;其次是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等。从涉案人员来看,有10名省部级干部受到处理,8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16年中央继续加大反腐力度,2016年初至3月上旬已有8个副省部级以上干部和50多个厅局级干部被查处

另外,在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66个中央和国家机关、111个中央企业、15个中央金融企业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月报制度。规定,紧盯住传统节日等重要的时间节点,并且每个月、每个季度、每半年和全年都要进行通报。  

第八件事:加强中央巡视和专项巡视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反腐败方面采取的一个很重要的举措,就是通过国家监察部门、中央纪委派出中央巡视组,进行巡视;也派出专项巡视组,进行专项巡视。   

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中央巡视组巡视了66个地区和单位,实现了对全国31个省市区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全覆盖。2015年,中央巡视组全面开展专项巡视,加大对国有企业的巡视力度,并且探索分行业、分领域开展专项巡视,实现了对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金融企业巡视的全覆盖。

在巡视的同时,还对已经巡视过的地方、部门杀个“回马枪”,就是回头查整改落实的情况。中央巡视组已具备了每年可以对60多家单位进行专项巡视的能力。2016年开春以来,中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部署2016年第一轮中央巡视工作。经中央批准,2016年中央第一轮巡视将对32家单位的党组织开展专项巡视,同时,对辽宁、安徽、山东、湖南等4个省进行“回头看”

二、对政府自身建设与行政体制改革的评价与分析

(一)2015年政府自身建设与行政体制改革取得的成绩。2015年政府自身建设与行政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和成绩,主要包括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贯穿简政放权、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的主线,突出了调整政府与市场、与社会关系的总基调,着力强化政府自身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充分显示了党中央、国务院非凡的改革勇气和责任担当。一系列举措直指要害,特别是对中介组织的清理,使行政审批改革更为深入。

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以往放权后的薄弱环节,就是忽视了监管和服务,因此,2015 年简政放权之后,更加强化了监管和服务,力图实现放、管、服三者的协调

第二,注重强调改革创新与法治的关系。要求于法有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这在2015年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第三,注重发挥信息化的优势,不断挖掘信息化对政府管理的潜力。在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大的背景下,信息化不仅是推动经济平衡发展的新引擎,也是政府管理的助推器。

第四,2015年我国政府直接、间接出台的很多改革举措,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应。全国经济发展速度虽然说放缓了,但是,我们的结构在优化、动力在转变。这与政府的改革举措释放了大量的市场潜能和社会活力是分不开的。    

(二)政府自身建设与行政体制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一,政府职能转变方面的问题。“简政放权”背后实际上是个政府职能调整的问题。行政体制的运转,恰恰是以职能为基础的,具体表现在机构编制上,什么样的岗位、承担什么样的工作,同时,要有相应人财物的匹配、保障。从政府内部来看,上级向下级下放权力,意味着,这些本来应由上级承担的工作,现在改由下级来承担了,与此同时,下级政府相应部门的资源配置必须跟上,否则,工作就会出现脱节现象。

我们本届政府在机构改革方面设立了红线,即:不管怎么样,编制总量不增加。这就意味着,每一个地方进行简政放权,只能是自行进行内部机构调整,而编制调整又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工作,涉及到各个部门、甚至各条线上的调整,在这方面地方政府如何更合理地调整范围、原则、依据等,一时还难以确定和跟上。

第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问题。李克强总理强调,放权和监管要同时转动起来,政府改革才能顺利地推进。

2015年,虽然在政府放权上的举措不少,但是,在市场、社会和地方各级却存在接不住、接不好的问题。还有,虽然强调了要加强监管,但也确实显得力不从心。事实上,管好可能比单纯地下放,难度会更大一些,这方面的紧迫性也更加突出。我们在行政审批改革方面,存在着诸如:含金量不高、放需不匹配、放责不放权、放的系统性不足等问题。

第三,政府加强监管方面的问题。政府对监管的认识和行动还较为滞后。世界上任何一个政府都需要发挥监管职能,其目的在于维护公共利益,但是,具体监管什么、怎样监管,就在于对政府和社会的边界怎么划分,要有一套明确的理论。

目前,我们的政府监管,在市场不太规范、法律不太健全的情况下,有做的不够的地方,整体来看,我们的监管还有过度的动机。同时,监管方式方法也存在比较简单粗糙的成分,监管的基础条件还未完全打牢。比如说,国家对整个社会相关信息的掌握,还不是很齐全完备,像基本的人口数据、财务信息、企业公司或社会组织的财产等,不是搞得很清楚。这就对政府的有效监管起到了一些制约的作用。此外,在我国政府现行体制中,还存在着“多龙治水”、权责错位,有利则抢、有过则诿的情况,这都使我们的监管打了折扣。

责任编辑:李贤博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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