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的成效与问题

北京高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的成效与问题

摘要:首批高精尖创新中心获得认定以来,都能够围绕各自的建设计划,瞄准重大需求和世界一流的目标,分解并落实战略任务,组织跨院系、学科及机构的人员队伍,开展联合攻关,在科技研发、人才培养以及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2月在北京考察工作时关于“四个中心”战略定位讲话精神,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服务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及“高精尖”产业结构调整,发挥北京高校科技智力资源优势,深化机制体制改革,释放创新活力,搭建高水平国际化创新平台,以抢占未来经济科技发展的先机和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桥头堡,争做科技创新排头兵,北京市教委于2014年8月启动实施“北京高等学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计划” (以下简称“建设计划”),2015年8月,北京大学“工程科学与新兴技术” 等13家中心被北京市教委认定为首批北京高校高精尖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近期,北京建筑大学“未来城市设计”等8家中心被认定为第二批高精尖创新中心。至此,北京市已有高精尖创新中心21个。

首批高精尖创新中心获得认定以来,都能够围绕各自的建设计划,瞄准重大需求和世界一流的目标,分解并落实战略任务,组织跨院系、学科及机构的人员队伍,开展联合攻关,在科技研发、人才培养以及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成效。(1)承担重大任务和产出重大成果的能力明显提升。主要体现在:标志性学术成果的层次和水平得到快速提升,部分科技成果对产业的支撑作用已经显现,服务政府决策和行业咨询的能力显著提高,国际学术影响力大幅攀升。(2)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充分释放创新活力。主要体现在:构建了多元协同的共同治理机制、基于问题的协同攻关机制、强化学科交叉的科研组织机制、绩效导向的考核激励机制和基于中心特色的人事管理机制等。(3)大范围汇聚了政产学研创新资源,发展了优势特色学科,汇聚了一批高端人才和社会资源,拓展了国际创新资源。

但由于中心运行时间还不长,在宏观与微观层面均存在一些影响和制约其发展的问题。就宏观层面而言,目前尚未形成一个有利于科技人员潜心从事科技研发的环境,简单地说就是“当前的科研问题不是科研本身的问题”。比如:与科技研发相关的政府部门均有针对自己部门的顶层规划与设计,但各部门之间尚缺少一个基于各相关部门之上的顶层规划与设计,使得各部门之间的政策统筹协调性不强。就微观层面看,创新中心成员单位之间深度协同的机制尚未完善;以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制度的建立还要一个过程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认为,政府部门应保证“建设计划”各项制度改革导向的稳定性,为中心运行提供长期和相对稳定的支持,给高校、团队、个人以稳定的预期,更大程度上激发协同创新的热情与信心;应进一步调整优化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基于“重大任务导向、成果绩效导向”的经费使用原则,应在管理办法中明确并适当提高绩效奖励的支出比例,以更好地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减少对经费使用中间节点的进度要求,实行较长周期(2-3年)的绩效评估制度,为科研人员潜心研究提供更为宽松的环境;将中心服务区域发展作为入选“双一流”的重要依据,在项目申报、人才计划、研究生指标、平台建设、重点研发计划等方面给中心更多倾斜性支持,通过中心建设促进学校事业全面发展。

中心依托高校应继续探索全校资源向中心汇聚的方式,强化校内外协同和协同高校间的资源共享;并进一步明确中心的综合改革特区地位。创新中心应着力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加强重点人才引进;深化和细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保障协同单位的利益均衡,推动协同单位之间的可持续融合发展。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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