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党章 做合格党员(3)

核心提示:党章是党的最高的行为规范,是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关系的基本准则,具有强大的政治功能、组织管理功能和调节功能。学党章要与学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相结合,与学《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结合。

新中国成立前,我党地下战线、情报战线那些共产党员的潜伏事迹也是非常感人的,其中很多人出身于当时社会的上流阶层,受过良好的教育,不必加入中国共产党也照样生活得很好,他们就是为了让中国变得更好、为了一种信仰才参加革命,没有任何名利可谈,还要小心翼翼不能露马脚,所以这样的人值得我们尊重。

直到现在,政治信仰也同样重要。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就栽倒在一个问题上——过分追求权力,把权力当作人生追求的最高目标,试图用金钱为自己铺平道路。但是很遗憾,不是什么事都能够用金钱摆平。另外一个是苏荣,他栽倒在一个字上——钱。他最后一次当选为江西省委书记的时候已经超龄了,还能干多久他也不知道,他的老婆就公开对江西商人说,我们家老苏快没有权了,你们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事尽早说。这不就是一种赤裸裸的暗示吗?所以,这两个人殊途同归,这折射出他们的道德观、价值观出了问题。

一个人一辈子始终做好事不容易,需要外在的规范,这是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问题。由于国法和党规及其适用的范围和对象都不一样,所以,从对党员的要求出发,党规的层次比国法要高一些。举个例子,“见义勇为”要不要写入法律?这在当年引起法学家们的巨大争议,争论来争取去,最后决定不能写入法律。因为很多人做不到,特别是老人和小孩。他们在遇到歹徒时很可能不但无法制服歹徒反倒把命搭进去。因此,它不能写入法律,只可以作为一个道德要求来提倡。但是,大家是否注意到“见义勇为”对特殊人员是有要求的?比如《公务员法》,它就要求国家公职人员必须见义勇为。而且,党章中也规定共产党员要勇于同坏人坏事、不良风气做斗争。因此,党章党规对国家公职人员、党员的要求要远远高于国法对普通公民的要求,这就是党规和国法的不同。党内有明文规定的制度,学术化的语言称为文本性规定,还有一些属于传统惯例。

 在制度治党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近年来,从省部级干部到乡镇干部都非常认同这一点。党内规章制度太多,执行起来效果未必好。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制度在精,在于务实管用的同时,还强调执行力的问题。可以说,执行力就是我们对制度发自内心的价值认同。

当然,制度也好、政策也罢,在实践中都出现了一个现象——制度政策的执行效力有时会层层递减。中央刮的是12级台风,到了基层可能就剩下1级了。这在管理学里称为涟漪效应,意思是在一个平静的池塘里扔了一颗石子,池塘中央的涟漪力度、浪花比较大,而越往边缘涟漪力度、浪花就越小,如果池塘太大而石子太小,边缘处就可能没有涟漪,甚至最外边的涟漪也有可能变形走样。这在经济学里称为边际效应,政策科学里称为政策效率衰减,这一问题确实影响了制度的执行力。如何解决呢?在对制度价值认同、领导干部自上而下起到带头作用的基础上,还要注意制度的贯彻执行与基层社会治理结合在一起。举个例子,有好多人反映基层反腐败基本没有大动作,这和基层社会实际情况也有一定关系。有的地区到了乡镇一级,只有一个纪委书记,也没有助手;有的村里的共产党员只剩下一两个人,还因为年龄太大干不了什么事情。另外,有的发达地区的一个乡镇企业或村办企业就能吸收全国几万、十几万的劳动力,当地干部的收入非常高。在这些地区,老百姓意见最大的就是村干部不公正的问题。所以,要用公开保证公正。只有我们的专职纪检机构、党内监督、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与基层社会治理联系在一起,才能使党内监督的效果最大化,否则,无法解决涟漪效应带来的问题。

第三,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治生态有一个说法叫“从政环境”。政治生态学以政治行为和政治环境的关系为研究对象。关于从政环境,习近平总书记举过一个例子,如果池塘里有一条鱼死了,这是鱼的问题;如果池塘里一群鱼死了,可能就是水环境受到污染,水生态出了问题。那么,我们的从政环境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类似的问题。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社会的一个点,而这个点在整个社会网络中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但是,问题也不全出在环境上,我们也是有一定责任的。马克思还有一个观点,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意思是,我有可能被环境污染,但是我也可以改变环境,特别是对手中有权的人来说,更是如此。苏荣自己就承认,他到江西以后带坏了当地的党风政风。这就是他改变了环境,只不过他是向着恶劣的方向去改变。作为一个组织,是可以创造条件改变环境的,我们每一个人也可以对自己周边的环境发挥一点积极作用,即使我们不为官,手中没有权,在环境中也不能完全被动。

 如何解决基层党组织存在的种种问题?一方面要加大反腐力度,另一方面还要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政治纪律强调的是与党的大政方针保持一致,然后才有各种组织纪律,如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等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排在第一位的就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然,纪律是一种约束,它带来的首先是一种威慑,之后内化为党员的心理底线,但是仅靠约束还带不来积极、生动的政治生活。

另外,不能把纪律和民主对立起来看待。列宁就讲过什么叫纪律,他说,行动一致,讨论和批评自由,这就是我们明确的看法。党章把列宁的思想分为两个过程,并对其进行发展。第一个过程就是在大政方针没有做出来之前,我们任何人都可以讨论党的政策。这在党章第一章第四条,党员的权利中有所体现。第二个过程是在党的决策做出来之后,党章明确规定,如果对上面的决议有不同意见,各部门、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我认为第二个过程更为重要。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下级组织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可以请求改变;如果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下级组织必须执行,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但有权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总体来讲,不得对外公开发表与党中央决议不一样的内容。

党章中组织原则的核心是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最主要的功能是调节党内关系,也就是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党代表大会,党代表大会服从中央。在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是常委会。这些关系都是靠党章来调节的。另外,党内不同意见需要有一个平等讨论的氛围,如果党内不同意见不能够平等讨论,那么,毛泽东同志提出、邓小平同志重申、现在领导人也强调的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局面就不可能出现。

三、“两学一做”,关键在做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做”,一方面是党员个体的主观努力,加强党性修养;另一方面是基层党组织的教育、引导和管理。

第一,加强基层党建,进一步落实常规性工作。

基层党建为培养合格党员提供机会和条件。基层党组织到底该干哪些事?党建的主体责任究竟是什么?说到底,就是党章中规定的八件事。基层党支部的常规性工作,比如“三会一课”,有的单位坚持得很好,有的单位坚持得不好,但它的形式多样化,并非只拘泥于一种。再比如“台账式”管理,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工作方式,在不做假账、不搞形式主义的基础上,应该坚持做下去。还有,此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突出强调了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就是到年底时,以党章为标准,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

责任编辑:李贤博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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