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善法于教育,则教育治。作为肩负着实现国家战略历史使命的高等院校要发展壮大,必然要求高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高校深化内部治理,不仅要治标,更要治本,核心是完善“三个六”:六个要件、六权治本、六个阳光。
六个要件
“六个要件”是高校内部治理的核心,也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深化。
要件一:治理思路——决策权的规范运行、执行权的阳光公开、监督权的有效保障。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前提下调整和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可以平衡高校的权力架构。决策权重在规范,执行权重在公开,监督权重在保障,这有利于校党委总揽全局、校行政整体推进、部门和学院具体落实,有利于各种监督发挥作用,杜绝决策专断、执行失范、监督乏力的问题。
要件二:治理模式——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校党委书记、校长不直接分管具体事务,支持副职和职能部门在职责权限内开展工作。书记、校长定期听取副职的工作汇报,适时给予指导。凡涉及“三重一大”及需要紧急处置的突发事件,必须由校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实行投票表决。
要件三:治理结构——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民主“四马拉车”。校党委会是最高决策机构,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和决策基本制度;校长办公会是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由校长主持,须有一半以上行政班子成员参加方可举行;涉及重大议题,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行政班子成员参会方可举行;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要件四:权力决策目录——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专题会议分类决策。应将高校“三重一大”事项划分为A、B、C三类,实行分层决策和分类决策,分别由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专题会议决策。
要件五:大学章程——健全以大学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大学章程是促进高校治理、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载体。章程一旦制定,就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要件六:“四清单一流程图”——按目录管理,按清单行权,按清单问责。有权必有责,问责必落实。建立责任清单,做到“各项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实行负面清单,列出各部门什么“不可为”。强化问责清单,针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严格实施问责。细化纪检监督清单,细化纪委监督责任,解决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的问题。制定工作流程图,在“三重一大”、“七个关口”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中使用工作流程和运行规范,公开办事程序。
六权治本
“六权治本”是高校内部治理的关键性举措,核心是管住“权”,用好“权”。
清单确定权力,厘清权力边界。推行领导干部、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给用权行为套上“透明的笼子”。按照学院、部门申报,职能部门审核,提交党委会议审定的方式,对权力目录进行细化。严格按照清单开展工作,既勇于担当有所作为,又严守权力边界。
科学配置权力,防止滥用职权。关键是结合简政放权搞好分级授权,结合职能职责搞好分事行权,结合强化内部监管搞好分岗设权。按照权力制衡原则,对学校事务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进行科学分解。认真研究各项权力运行特点,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施分事行权。
制度约束权力,规范权力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废止阻碍学校改革发展的旧制度,完善适应学校改革发展的现行制度,拟订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的新制度。狠抓“三重一大”“七个关口”风险防控,从确定防控部门、梳理职权事项、明确岗位职责、查找廉政风险、划分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构建防控体系、实行预警处置、坚持动态管理9大流程入手,查找岗位权力运行的关节点、薄弱点、风险等级和防控点。
阳光行使权力,公开党务校务。制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时公开学校发展重大事项、师生普遍关注事项、涉及师生切身利益、易发生腐败问题领域和环节的事项。开展阳光用人、阳光施教、阳光学术、阳光财务、阳光采购工作。
监督预警权力,强化风险防控。注重党委源头制约。重大事项一律集体决策,班子成员意见分歧较大事项一律暂缓决定,紧急突发事项一律先行处置并及时报告,专业性较强的重要事项一律交专家论证咨询,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一律征求群众意见。强化纪委监察审计。强化纪委“三转”,推动纪委定岗、定员、定责、定风险、定措施“五定”改革;加强领导干部述廉述责、“一报告两评议”和各类审计。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用,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提前交至教职代会代表酝酿论证。积极推行群众监督。建立师生意见建议收集、反馈机制,倾听基层声音;聘请法律顾问和社会监督员,对学校进行监督。
严惩滥用权力,落实执纪问责。严格坚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年初分工、年中督查、年底考核绩效制度,制定“落实有程序、程序有控制、控制有标准”的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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