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阳光
“六个阳光”是推动高校内部治理的有效途径。
干部在阳光下成长。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刚性标准、必要条件、既定程序和纪律约束,推行“五公开、两差额、一不用”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五公开”,即干部选拔聘任工作方案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公开,民主推荐情况公开,考察对象公开,拟任干部名单公开;“两差额”,即正处级干部按照1:2的比例,副处级干部按照1:3的比例进行差额考察、差额酝酿;“一不用”,即干部的投票推荐率、谈话推荐率中任何一项低于70%的,一律不予提拔任用。
风气在阳光下升华。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是构建和谐校园的基础,必须刹“四风”,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正校风,认真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进依法治校;强教风,严格执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教学管理,开展专项督查;促学风,全面执行学生学业警示制度和考勤制度,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民族团结意识,勤奋学习,提升“双创”能力。
制度在阳光下完善。积极利用校园网、协同办公系统、学校微博、微信等载体宣传普及学校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按照部门拟订和申请、专家(群众)咨询论证、办公室审核把关、分管校领导审定、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讨论、主要领导签发的程序来出台制度。涉及全校性的重要事项或全体师生的重大利益调整的规章制度,提前发放征求意见稿。需要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必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行民主决策。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重大决策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决策前,议题的形成和提出公开征集;决策中,议事规则明确的列席人员应参与调研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决策后,执行情况公开监督,党员、师生有权进行询问、质询和评议。注重发挥各党派、各团体、各阶层、各界人士的民主监督作用。校领导班子定期听取群众意见。建立舆论监督引导机制、纠错机制、反馈机制,做到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善管媒体。
民生在阳光下改善。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廉政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学校党政领导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师生意见建议,并提请校党委、行政决策。机关职能部门应深入基层、深入师生,了解师生诉求。
学校在阳光下转型。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着力打造高水平的学科、高水平的师资队伍、高水平的教学平台、高水平的科研创新体系、高水平的国际教育和高水平的管理体系。
(作者系云南民族大学党委书记)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