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俊:以标准化战略推动发展迈上新台阶(2)

车俊:以标准化战略推动发展迈上新台阶(2)

把标准体系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

早在2006年,习近平同志就明确指出:实施标准化战略是一项重要和紧迫的任务,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具有长远意义。10年来,浙江省坚定不移实施标准化战略,着力推进“标准强省”建设,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促进标准化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层次深度融合。

探索构建现代产业标准体系,推进产业高端化。加快提升“浙江制造”标准,发布“浙江制造”新型标准114项,构建“浙江制造”标准体系,引领“浙江制造”提质增效升级。大力推动传统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变,在121个块状产业制订并推广221个团体标准,采用相关标准的企业达5.4万家。开展产业对标采标行动,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面对标采标,推动相关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达61.8%。积极推进农业“两区”标准化建设,创建国家级示范区127个、省级示范区1074个,全省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达62.2%。率先在全国开展电商标准体系建设,制订实施一系列电商交易和监管标准,推动电商产业快速发展。

探索构建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制订修订,形成相关地方标准212项,基本覆盖医疗卫生、中小学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重点领域。“十二五”期间,在教育、社保、医疗、交通等16个重要领域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标准、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清单,建立起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持续提升的长效机制。积极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优化行政审批办理流程,推动行政审批标准化运作。扩大标准覆盖范围,统筹城乡、区域标准,促进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探索构建环保标准体系,推进生态治理长效化。以“标准化+”行动计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五水共治”(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三改一拆”(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等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制订能耗限额、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生态环保地方标准63项,严格执行47项强制性标准,形成淘汰落后产能、加强环境治理的刚性约束。坚持推进“标准化+节能减排”,10年来累计实施266个工业和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节约标准煤193.8万吨、水资源665.5万立方米,减少污染物排放141.2万吨。开展国家级美丽乡村标准化示范创建,发布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规范》省级标准,并上升为国家标准。

探索构建现代标准治理体系,推进标准供给制度化。成立标准强省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具有浙江特色的标准化推进体系和工作机制。在加强公共领域标准有效供给的同时,注重激发企业标准创新活力,推动市场自主制订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积极申报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大力实施“标准化+”行动计划,规划建设高水平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标准实施监督机制,将标准化指标纳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党政领导干部实绩考核。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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