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派驻全面覆盖 让监督无处不在
2014年12月,中央决定,由中央纪委在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机关等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设7家派驻机构,监督50多个部门和单位。这在中国共产党执政历史上是首次,具有里程碑意义。
派驻监督,作为中央纪委纪律检查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质就是党内监督。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这是党内监督体制的重大改革,体现了所有权力都必须受到制约和监督的管党治党思路。
中央和国家机关权力集中、地位重要,在国家治理体系中起着中枢作用。在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权力越大,越容易出现“灯下黑”。强化党内监督,首先要把中央和国家机关管好。
2016年1月,经党中央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的通知。中央决定,中央纪委共设置47家派驻机构,实现对139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
全面从严治党,再次迈出坚定步伐。
不论是新设7家中央纪委派驻机构,还是在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在党的历史上均是开天辟地头一回,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气魄。
党的十八大以来,派驻机构按照中央纪委要求,聚焦中心任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取得一定成效,但还远未到位,必须随着形势的变化和实践的发展不断深化,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发挥出来。
“抓紧完成中央纪委派驻全覆盖后续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把班子配强,把干部选好,把工作机构调整到位,做好调整中的工作衔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在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王岐山对派驻工作提出要求。
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重要制度安排,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支撑。更好发挥派驻监督的“前哨”作用,必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向新的更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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