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遵循(3)

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遵循(3)

——学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摘要: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把主题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了制度遵循。

三、准则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从内容上看,准则分三大板块、12个部分。第一板块是序言,属于总论,阐述党内政治生活有关重大问题,包括重大作用、历史经验、突出问题、面临的形势任务以及重要性紧迫性、目标要求。第二板块是分论,是主体部分。第三板块是结束语,强调贯彻落实准则。其中,主体部分的12个方面要求,又可以将其分为六类。

(一)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准则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这体现了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思想建党的要求。准则要求,全党同志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也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准则规定,考察识别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首先看是否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

(二)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

准则规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目的。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一个国家、一个政党,领导核心至关重要。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高级干部都要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如何维护党中央权威呢?接着,准则提出,纪律严明是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重要保障,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

(三)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用一年多的时间,在全党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解决脱离群众的“四风”问题,强化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这一活动,取得很大成效。但是,党脱离群众的危险仍然存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作风有所好转,“四风”问题有所收敛,但树倒根存,有些是在高压态势下取得的,仅仅停留在“不敢”上,“不想”的自觉尚未完全形成。鉴于此,准则规定,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全党必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当好人民公仆。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对一切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行为,要严肃问责追责,依纪依法处理。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违反这项制度。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健康的重要基础。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提倡实名举报。

(五)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针对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准则专门将其列为一条。规定,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党的各级组织必须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种种偏向。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必须坚持不懈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

(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加强权力制约方面推出了不少举措。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个重要路径就是强化权力监督,特别是强化纪委的监督作用,通过调整纪委机构设置、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实行中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加强巡视监督等,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有力地发现了一大批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准则吸收了这些经验,规定: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要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必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总之,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重大制度成果。准则既总结了党的建设历史经验,又深刻总结了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新经验,把十八大以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下来,上升到党内法规层面,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的笼子,健全了党内法规体系,必将为提高新形势下管党治党水平、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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