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圣文: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鄢圣文: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从顶层设计上更好地编织监督权力的制度笼子,着力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为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更强有力的保障。

(一)

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长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监督,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也出现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如,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严格执行党章,漠视政治纪律、无视组织原则等。现实问题表明,缺乏以制度为保障的监督,易走过场。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使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全面发力、多点突破,一系列具有标志性、关键性、引领性的法规制度相继出台。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到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在加强党内监督、严格党的纪律等方面不断完善。随着监督制度得到切实贯彻,会对权力产生长远有效的监督作用。

(二)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全方位全覆盖推进党内监督,必须抓住“关键少数”,这也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一个亮点。在六中全会公报中,“高级干部”出现多次,就是考虑到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从严治党,重在以上率下,把“关键少数”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点和关键,让党的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树立起规矩意识,紧绷纪律红线,既要管好自己,也要管好家属亲友身边人。

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肩负着制定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领导和推动党的各项工作的神圣职责,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具有重要的示范导向作用。如果干部队伍素质不高、作风不正,全面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要把党的干部队伍建设好,就要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六中全会精神,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需要严格执行“三个坚决禁止”“两个不准”和“两个不能”,即“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任何人都不准把党的干部当作私有财产,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规范和纯洁党内同志交往,领导干部对党员不能颐指气使,党员对领导干部不能阿谀奉承”。对党员干部的制约监督,一是用科学合理的方式选拔党员领导干部;二是公开党员干部的相关信息,通过社会公众对其的监督,避免滥用权力;三是建立明确的权责体系,让每一个党员干部都明确不正确运用权力的后果;四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道德教育,筑牢防止权力腐败和权力滥用的思想道德防线。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