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
第十一条的内容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这一条共分了十段。
第一段提出监督的重要作用和对领导干部监督的要求。《准则》指出:“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中外经验教训表明: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不受监督的官员必然堕落。十八大大力开展反腐以来,那么多的地方“一把手”、那么多的军队将军都“栽”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监督、不接受监督。有的人在忏悔时还说:“当时,哪怕有人提醒一下,批评我一下,也不至于走到这一步”。
第二段提出“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权力清单”“不当用权问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等都是依据新形势而提出的新举措,也是十八大以来反腐的新经验,是管党治党的新经验。
第三、四段提出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和营造党内民主监督环境。
第五、六段提出监督必须突出重点对象,也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善权”而不能“擅权”。《准则》指出:“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做到可以行使的权力按规则正确行使,该由上级组织行使的权力下级组织不能行使,该由领导班子集体行使的权力班子成员个人不能擅自行使,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决不能行使。”这几个“不能”对“一把手”是很好的制约。
第七、八段提出党员、干部举报、反映他人问题的规范。《准则》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准打击报复,不准擅自进行追查,不准采取调离工作岗位、降格使用等惩罚措施。”这对实施党内监督是个鼓励。
第九段提出“坚持授权者要负责监督”。《准则》提出“强化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和滥用。”经验教训表明,放手不能撒手,授权不能弃权。就是因为授权,所以授权的领导对授权的对象一定要加强监督。
第十段提出监督必须依纪依法。能否有效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这是执政党面临的一大考验。延安时期有个“窑洞对”,那是民主人士黄炎培向毛泽东提出“历史周期律”问题,两个人在窑洞里面就对谈起来,毛泽东回答“我们找到了”,其中就涉及到监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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