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意义重大影响深远(3)

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意义重大影响深远(3)

四、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公民的财产权和人身权等基本权利得到有效保障是建立现代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国内外的经验都表明,完善产权保护法律制度,是产权最有力、最基本的保护方式。有效的产权保护法律制度有助于增加市场交易主体的安全感和获得感,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制度基础。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治国家建设和产权保护法律制度不断完善,但是在产权保护的法制建设方面与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很多不足和薄弱环节。例如,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不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不严格,侵犯知识产权等侵权行为易发多发,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性差,产权保护不平等、执法不规范等。

产权保护法律制度不健全,相关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解决,将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和企业主的财富安全感,影响社会资本投资兴业特别是发展实体经济的积极性,制约企业和公众创业创新动力。鉴于此,《意见》提出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制度,从制度层面解决产权保护法律不够健全、对不同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不够同等问题;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依法甄别和纠正涉及产权的申诉案件,妥善处理以往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审慎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准确把握经济违法行为入刑标准。如此等等的一系列政策举措,将对完善产权保护法治体制、规范司法行为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作者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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