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解读

摘要:当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当此之时,更要乘势而上,巩固压倒性态势,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下一步,如何巩固?

“要做到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斩钉截铁。全会工作报告也将“坚定旗帜立场、紧盯目标任务,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列为今年重点工作之一。

言犹在耳。1月11日,甘肃省委常委、副省长虞海燕应声“落马”,这再次表明党中央有腐必惩、除恶务尽的坚定决心。

当前,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当此之时,更要乘势而上,巩固压倒性态势,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打虎”不停歇,有效运用“四种形态”

形势决定任务,也决定着工作的方针和方法。

工作报告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没有变,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在“打虎”不停歇的同时,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四种形态”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去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四种形态”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共谈话函询14.1万件次,依规依纪诫勉谈话3.1万人,给予纪律轻处分31万人,给予纪律重处分10.5万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的1.1万人,成效斐然。

按照七次全会部署,今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以更坚定的决心和更有力的举措践行“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在加强日常管理监督上下更大功夫。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是落实“四种形态”的一个有力抓手。规则详细规定了谈话函询的工作程序,推动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同时,对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谈话和证据收集作出具体规定,尤其是对审查时限作出严格限制,为今后实践“四种形态”、强化自我约束提供了重要保障。

今年是换届之年,考虑到这一点,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注重政策策略和方式方法的针对性、灵活性,“把执纪审查重点放在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上”,防止有问题的干部在换届中进入新班子,坚决把腐败蔓延势头遏制住。

在强调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的同时,工作报告中还明确指出“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作用”,令人印象深刻。

工作报告强调,“深刻剖析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件,查找症结,堵塞漏洞”。事实上,这项要求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前几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均有所体现。今年则更进一步,明确指出“忏悔录是用违纪干部的惨痛教训换来的,要系统整理、充分利用”,并点明了几项运用忏悔录的方式——“在各级党校开设警示教育课程,能公开的都要公开,发给原单位党委(党组),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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