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全民共享法治红利(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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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 越来越深

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司法机关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卫者,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战略部署,几年来司改不断攻坚克难、持续稳步向前,一大批重大改革方案陆续出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司法体制改革主体框架已基本搭建完成。

“司法责任制改革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基石,其难点关键是要建立权责统一、权责明晰、权力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河北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贾春梅代表认为,司法责任制在整个司法体制改革中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决定性地位,对于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贾春梅建议,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检察权、审判权运行机制,按照“谁办案谁负责”的要求,突出入额检察官、法官的办案主体地位。同时,积极适应新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特点,探索加强检察、审判管理的新办法,确保办案质量效率,促进公正高效司法,做到“放权不放任”“放权更放心”。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缪蒂生代表认为,司法不单纯是审案判案,它属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范畴。法官的司法作风事关司法公信和法律权威,影响着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法官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和群众意识,依法保障民生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司法体制改革以后,引导法官下沉一线、到一线办案,这个方向无疑是正确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汪利民委员表示,人员分类管理方面,如何解决辅助人员的来源和待遇问题,还需要研究、亟待解决。这几年一线法官办案压力特别大,需要有足够的辅助人员承担事务性工作,确保法官一心一意完成司法判断。但从目前情况看,一个法官还配置不到一个辅助人员,缺口很大、压力很大。

“聘用司法雇员承担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等职务,是比较有效的解决途径。”但汪利民同时也认为,与在编在岗人员相比,聘用人员待遇太低、缺乏保障。这亟须通过顶层设计,从制度上明确司法雇员的职能定位,保障其应有待遇,促进司法辅助人员队伍的稳定。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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