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法用法 越来越多
法治信仰,是人们对法律发自内心的认可、崇尚、遵守和服从。没有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就难以实现。
在社会转型期,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出现各种矛盾纠纷在所难免。“过去,许多群众有‘信访不信法’‘以访压法’‘弃法转访’等心理,对于基层干部而言,信访工作确实‘压力山大’。”江西省丰城市蕉坑乡驻台州流动党支部书记、办事处主任卢金生代表坦言,由于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再加上大量涉法涉诉信访没有及时批转移交司法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或批转移交之后没能得到认真处理,造成很多信访案件久拖不决,有的则成了“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
在全面依法治国大背景下,这一问题逐渐得到解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2014年,中央又提出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机制。
先是心理层面的转变,长期的农村普法教育让更多群众增强了法治观念。面对矛盾纠纷,以牙还牙、上访缠访等非法治方式越来越少,更多人选择在法律框架里寻找解决方案。卢金生说:“同时,通过制度规范,基层群访闹访的行为有所减少。如今,‘上访三年不如上诉一年’,走法律程序管用了,群众自然更多信法用法了。”
深入浅出、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是培育法治观念的关键一环。“现在已经是第七个五年普法规划的第二年了。随着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广泛开展,全社会的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群众依法维权、有事找法的法律意识明显提高。”云南普洱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李松泉代表说,“过去村民们一有纠纷,很容易发生口角,甚至打架斗殴。现在,他们都能够主动到乡镇找司法所进行调解,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这几年,普洱市通过开展法律进村寨、进社区、进企业等“七进”活动,把法律知识编排成小品、戏剧进行鲜活生动的法治宣传。李松泉说,在少数民族地区,我们还将法律知识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进行宣讲,引导大家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
(本报记者张璁、史自强、智春丽、张文、郑海鸥、曹怡晴、魏本貌、李茂颖、辛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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