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稳定的合理回报是PPP最为关键的核心理念
风险偏好基础上的风险与收益的平衡,是金融的本质。
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主任王天义在《中国PPP,请让理念先行》一文中阐述,“长期稳定的合理回报是PPP最为关键的核心理念,其他理念大都由此而生或为此服务”。国务院连续推出的国发43号和60号文,明确指出:未来政府主要依靠政企合作(PPP)解决城镇化的建设和运营管理资金问题。国家支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那么必然也应给出合理的资金回报。但目前,PPP项目投资还处于地方政府掌握话语权的买方市场,一些地方政府官本位意识严重,推出的PPP项目不切实际,收益与风险不匹配,更多情况下是一些地方政府对于PPP业务的认知水平不够,在没有充分了解和准确界定的情况下就确定了PPP项目交易结构、投融资成本。再加上资产慌背景下,央企等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大步向前冲的局面下,PPP投融资体现出“低价者为王”的特征。造成不论是股权还是债权融资,除政策性金融工具外,只有银行、保险等低价资金争抢的局面,不利于融资生态圈的发展。
分析国家目前实施的PPP项目,资本金平均投资收益率位于5%—7%之间,债务融资大多在基准利率4.9%左右,而且还有下浮的迹象。这种将资本金和债务融资分开限定的方式并不利于项目整体融资的安排,往往也不能覆盖实际融资成本。更为重要的是PPP融资是全生命周期的融资,PPP项目目前的期限通常是12—30年,在如此漫长的期限里,融资工具通常要贯穿PPP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不仅在项目公司成立时需要股权融资,在成立后还需要项目建设所需的债权融资,在运营期还需要过桥、资产证券化、非标转标准化等融资,在退出期还需要并购贷款、IPO等资本市场融资。政府在前期PPP项目实施方案中限定的投融资成本必将对后端的融资造成巨大影响,而PPP项目全生命周期融资的可行性,对于融资主体方的社会资本来讲,关系到其融资成本和投资回报率,最终将成为是否投资PPP项目的重要考虑因素。建议主管部门对PPP项目的投资收益给予合理的考虑。
(作者简介:林正刚为国家发展改革委PPP专家库首批入库专家,梁舰为中建政研集团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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