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关键是落实“两个为主”,履行纪工委对机关纪委的领导职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提出的“两个为主”,是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的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是保证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有力、保证纪委监督权威性的重要举措,是确保“两个责任”落实的关键。增强部门机关纪委监督执纪的独立性和实效性,改变机关纪委囿于执纪力量不足无法开展纪律审查的困境,必须抓好“两个为主”的落实。要强化对执纪力量的统筹使用,抓好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的选任,配齐配强干部,改变部门势单力孤、单打独斗、力量分散的局面,形成有规模、有手段、有力量的中央国家机关执纪队伍。要强化对问题线索的统一管理,加强对部门机关纪委执纪工作领导协调和指导,对涉及中央国家机关处级及以下干部问题线索统一管理,统一提出分办意见,统一组织进行联合办案、交叉办案、跨部门办案,由“单兵作战”变成“集团作战”。中央国家机关的纪检工作,必须真正统起来,才能整合力量、攥紧拳头,才能增强权威、形成震慑。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本路径是加强纪律建设,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天涯无净土,各地区各部门只有问题多与少的区别,没有没问题的。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是政治,也是警讯。推进中央国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能“缓一缓”“松口气”,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贯彻中央关于标本兼治的部署,以最坚决的态度减少存量,以最果断的措施遏制增量,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把第一种形态抓好,从根子上讲就是要使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起来,主要靠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核心要求是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把功夫下在平时,强调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以纪律为戒尺,管住“好同志”滑向“阶下囚”的中间地带;要改变过去那种“非案不查”的做法,强调要综合用好“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告诫。抓住后三种形态是实践第一种形态的保障,只有保持纪律审查和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谈话函询、批评教育才更有说服力。要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坚持实事求是,敢于担当碰硬,牢牢把握政策,强调“三个时间节点”,在严格的程序和纪律约束下开展工作,确保所办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实践和法纪的检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陈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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