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教育政策回顾与“十三五”教育政策展望(2)

“十二五”教育政策回顾与“十三五”教育政策展望(2)

(三)促进教育公平,着力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

1.加快推进农村教育发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教育扶贫工程意见的通知》等文件,通过教育扶贫助力精准脱贫。建立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着力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持续完善农村学校寄宿制建设,多措并举大力推进农村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同时,以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为抓手,建立向农村职业教育倾斜的政策机制,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2.加快发展民族教育。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为指引,教育资源配置继续向民族地区倾斜,重点加强民族教育薄弱环节建设。丰富内地民族班办学层次,加强少数民族高端人才培养。聚焦少数民族双语教师的补充和培训,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等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推动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助力职业教育繁荣发展。完善对口支援工作机制,对新疆、西藏高校开展团队式对口支援。

3.着力保障特殊教育机会公平。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重点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经费保障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通过因地制宜发展学前阶段特殊教育,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推进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改革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方式扩大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机会。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和资助力度。

4.促进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坚持“两为主、两个全面纳入”原则,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多途径完善随迁子女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适时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与关爱保护机制,加强留守儿童教育管理,提升留守儿童教育水平,努力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

(四)明确教育改革攻坚方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通过《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考试招生制度顶层设计。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重要参考,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合理分配高中名额,推行多种形式招生录取。

2.深化办学体制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一系列配套政策,为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资金兴办教育。

3.着力完善教育督导制度。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改革,实施《教育督导条例》,建立健全教育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各级教育督导工作力量,提高督导工作专业化水平。逐步构建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

4.构建教育对外开放新格局。完善留学政策,建设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支持留学回国人员自主创业。推进教育对外交流,通过《教育部关于印发<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的通知》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的实施。开展中小学校长海外研修计划,规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行为,利用民间资金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合作建立海外学术研究机构,实施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计划,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计划。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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