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子堂:法治中国建设的历史逻辑与现实使命(3)

付子堂:法治中国建设的历史逻辑与现实使命(3)

——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十六字方针的发展演变看全面依法治国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十六字方针,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历史和实践告诉我们,法治是迄今为止人类社会探索出来的治理国家的最佳模式。党的十八大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将法治正式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和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在总体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要求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具体而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基本建成法治政府;要求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要求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这些都是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十六字方针的展开,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现实使命。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十六字方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中国法治建设又一次极为重要的全面提速。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理念的重大转变——它要求从有法可依向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转型升级;从强调法律体系和规则体系向强调体制、制度、机制、规则四位一体转型升级;从依法管理向依法治理转型升级;从过去单纯强调政府严格执法向强调共同推进、一体建设转型升级;从规范执法行为向由行为到程序、由内容到形式、由决策到执行一体规范转型升级;从事前授权、事后纠错的控权方式向建立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体系转型升级;从注重私法权利向不仅注重私法权利而且注重公法上的权利保障转型升级;从严格司法向公正司法转型升级;从强调依法办事向既强调依法办事又强调法治环境改善转型升级。

正如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所指出的那样,一个现代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时代大潮中,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已经磅礴展开;神州大地上,全面依法治国的崭新画卷正在激情绘就。只要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法治中国的壮美图景就一定能够实现。

(作者:付子堂 系西南政法大学校长)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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