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让法律不再无奈

执行,让法律不再无奈

马克思曾说过,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逐步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科学论断。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提供牢靠的前提条件,为执行落实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在法律面前,人人生而平等。那么,如何做好这执法的“最后一公里”,保护好每位公民的合法权益,值得深思,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深化司法制度改革,让司法从“过得去”向“过得硬”转变。在司法过程中,通过制度改革提高司法人员的办案责任心,要让司法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手中握着的权力来之不易,它是人民、国家赋予的信任与责任,需要认真、严肃对待,丁点儿疏忽不得。同时,提升庭审重视程度,规范依法依规的证据收集。聂树斌案就是一个很好的实证。如果司法工作人员在证据收集、庭审的时候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抠细每一个节点,那么这一冤案也不会发生,更不至于在20年后才得以昭雪。在司法过程中,执法机关和工作人员要摆正心态,正视问题,不能因为承认冤假错案会有损执法队伍形象而畏首畏尾,而是要多想因为本职工作的冤、错,会给诉讼人带来哪些伤害和影响。严肃对待工作的每一个细节,果断地自查自纠,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要公正裁判,严格审核司法程序是否合法、证据是否达标,发挥好裁决的决定性作用。全面提高执法公信力,有效破解、降低冤假错案的发生率。

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规范司法程序,让司法过程在阳光下运行,经得起群众推敲,经得起实践检验。“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制度是不是合理,人民是不是接受,需要时间去打磨、推敲。加大司法公开度,监督、确保司法公正。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是非黑白自有定数。司法过程中,任何形式的推脱、隐瞒,都是一种极度不负责任的行为。法律的公信力说到底是执行的公信力。执行中,繁简分流,努力降低司法不公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开、公正,让老百姓对法律的制定和执行点头称赞,合理有效破解“执行难”的问题,走好执法“最后一公里”。

司法为民,增强群众法制建设获得感。司法的最终目标,是让群众受益。司法机关和执法工作人员,要树立司法为民理念,改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状,切实增强群众的法制建设获得感,将群众的事当自己的事,积极上心去办,努力建设一支有担当、重服务、强实效的执法队伍,让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关怀和温暖。

本文链接:http://www.71.cn/2017/0825/961959.shtml(转载请保留)

(作者单位:定边县学庄乡人民政府)

【声明:本文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仅供参考。】

本文系宣讲家网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来源。

网友之家栏目投稿邮箱为:jst71ztz@126.com,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欢迎加入网友之家QQ交流群531249826,大学生交流群: 522415122。

责任编辑:连元博校对:刘媛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