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沈阳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摘要:在沈阳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沈阳市始终以提高市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为目标,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推动沈阳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服务营商环境建设,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的基础性工作,大力推进普法机制、理念、载体的创新,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今年12月4日,是第四个全国宪法日。2017年,是“七五”普法第二年。

在沈阳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沈阳市始终以提高市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为目标,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推动沈阳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服务营商环境建设,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的基础性工作,大力推进普法机制、理念、载体的创新,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新开局

“七五”普法高规格起步

2016年5月26日,第八次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沈阳市获得2011—2015年度“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荣誉称号,实现了沈阳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法治宣传教育“三连冠”工作目标。

2016年12月26日,沈阳市召开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高规格启动了“七五”普法工作。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主管领导出席会议。会议对“六五”普法工作在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善民生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全市“七五”普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全体市民自觉遵法学法守法用法。

全市经过两轮征求意见和问卷调查,起草了具有沈阳特色的普法规划、人大决议等材料;严格评选标准,组织开展了“六五”普法表彰工作;开展专项业务培训,提升普法骨干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进一步明确“七五”普法工作的重点、任务和方向、方法。

新举措

关注重点普法对象

按照国家、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要求,沈阳市着力深化重点对象普法教育,市司法局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联合制定下发了《沈阳市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规范学法用法行为;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下发了《沈阳市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工作实施意见》,大力推行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请辽宁社科院专家制作了5000道基本法考试题,做成《法律知识考试题库》发放到全市各单位,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提供资料。

为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沈阳市推行了大学生法治辅导员进校园工作。沈阳大学、辽宁大学等5所高校的法律专业100多名大学生,深入沈阳20多所中小学校担任法治辅导员。他们自制教材,为中小学生上法治课100多堂,生动活泼、亲切自然的教学方法,把枯燥的法律知识讲解得有声有色、极富趣味,深受学生喜爱,得到学校、家长的一致好评。

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开展了优秀大学生法治辅导员团队、优秀大学生法治辅导员、学法小达人的评选活动,吸引了学校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参与,他们自制的普法、学法成果展示的视频在沈阳普法微信平台播发,点击率单条超过2.5万次。这些视频不仅反映了沈阳市近年来的法治宣传教育成果,而且充分体现了青少年对法律的认知,表达了他们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的意愿。

市司法局还组织编写了《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和《青少年法治课教材》等普法读物,供全市青少年和法治课教师使用。

新平台

志愿者队伍日益壮大

2016年10月20日,沈阳市在全省率先成立法治宣传志愿者协会。协会有效整合普法资源,吸纳热爱普法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加入志愿者队伍。截至目前,协会共有个人会员3148人,单位会员143个。

协会确定每月20日为法治宣传志愿者宣传日。全市13个分会每月20日,在本辖区内围绕亮点工作,结合本地区的特点,组织志愿者集中开展广大市民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广大志愿者深入社区、乡村、学校、企业、机关、单位,或有组织或自发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法律演讲、法治文艺演出等法治宣传活动2000余场次,协会知名度日益提高。

沈阳市法治宣传志愿者的群体事迹在《辽宁法制报》、《沈阳日报》、FM98.6节目及中国新闻网、今日头条、辽宁普法微信平台等媒体中予以报道。

新模式

指尖普法渐成新宠

沈阳市在全国首创了以手机互联网平台为依托,利用企业服务号对普法宣传活动进行全方位网络化管理的“指尖普法”新模式。使人员管理、数据更新、工作通知、活动签到、信息上报、数据统计、奖励交流等工作更加快捷、便利,为普法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网络化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使法治宣传教育与现代信息技术同步同行。

着力打造“沈阳普法”微信品牌栏目。通过微信平台推送沈阳市法治宣传工作新经验、好做法,聘请志愿者律师针对社会热点、工作实例进行法律解读,普及涉及民生的法律知识;自制普法问答100期,500题;在微信平台中增设了法律法规查询系统,系统除收录基本法律法规近3万条目外,还单独开辟了《辽宁省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劳动法相关法律法规》两个模块;“红波说法”栏目成为最具影响力的王牌栏目,不仅有文字解说,还配备了语音解读,阅读量累计达20万次。

2016年以来,共播发48期,240条,单次阅读量突破10万次,多次蝉联“辽宁省政法微信影响力排行榜”司法系统周榜首。

新思维

法治文化全面推进

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法治文化建设为依托,逐步形成了多维度的普法格局。

注重强化品牌元素效应。设计制作“沈阳普法”“沈阳市法治宣传志愿者”标识(LOGO),在全市普法宣传活动、宣传品上广泛应用,提升沈阳普法工作的品牌形象。

不断探索普法教育新模式。聘请专业人员精心编辑制作了《“六五”普法看沈阳》、《一起学宪法》、《新消法》、《民法总则》等十多部动漫宣传片,创作了沈阳普法动漫形象,许多群众喜爱的动画人物形象成为普法大使,展示沈阳普法工作成果、宣传法律法规,受到群众热评和欢迎。

不断延伸普法工作触角,大力拓展普法阵地,投资建设了中山公园法治文化广角、康平县文化长廊等6个大型普法宣传阵地,积极指导基层法治文化基地建设。新民市三农博览园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5个区县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被命名为辽宁省法治文化教育基地,沈河区静怡园社区等单位被命名为市级法治文化教育基地。

实现送法入户,制作了集艺术性和知识性于一体的楼道普法宣传画,在全市楼道、电梯内悬挂。编撰了“七五”普法系列丛书《生活法律常识——衣食住行》口袋书,共印制20万册免费通过社区、村委会向市民发放。

与中共沈阳市委宣传部、沈阳电视台联合打造《盛京说法》栏目,在沈阳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8名沈阳优秀中青年律师组成说法八人组,担纲节目主持人,轮流做客直播间,向百姓讲述真实案例,解读法律知识,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服务功能,设立网上图书室,收录各类法律图书、杂志和普法宣传片,供网民查阅。

新作为

法治宣传助力振兴

2017年以来,沈阳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围绕“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幸福沈阳共同缔造”“助力振兴、服务民生、维护稳定”“12·4国家宪法日宣传”等重大工作,有序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召开了中省直企业工委、各区县司法局“助力营商环境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开展与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和幸福沈阳共同缔造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法治宣传工作者、志愿者深入沈阳造币厂等百家企业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78次,上法治课25次,发放宣传品和宣传资料4万余份。组织全市开展沈阳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周活动,上法治课、开展义务法律咨询、举办法治文艺演出共236场(次),发放普法资料、宣传折页5万份。

2017年5月20日,全市统一组织了大型宣传活动,主会场设在和平区长白时代广场,活动现场设置宣传展板40余块,由公安、法院、检察院、卫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税局、地税局、行政执法局、辽宁大宸律师事务所等多家单位设立咨询台,为百姓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和法律宣传。

普法工作落地社区(村),全面开启点餐式普法模式,将普法形式、普法内容制作成宣传单,由群众点取,将“我讲你听”的单项灌溉式普法转变为“你需我给”的需求式普法。一年来,宣传了《继承法》《合同法》《保险法》等20多部群众需求最迫切的法律法规,解答群众关心的各类法律问题20000多条,为群众发放普法宣传资料上百万份。浑南区全新打造的“零距离法律咨询服务流动车”正式上岗,该车集普法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等功能为一体,充分发挥其便捷灵活的优势,为辖区内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真正实现了法治服务随时在身边、法治宣传永远在路上。

沈阳市高度重视法治创建工作,连续三届获得“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城市”荣誉称号。其间,沈北新区、大东区、和平区先后获得“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区县”称号,大东区莱茵河畔社区、苏家屯区大苏堡村等5个村(社区)获得“全国法治创建工作先进村(社区)”称号。

2017年,辽中区、沈河区、法库县被辽宁省申报为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区县,沈河区静怡园社区等4个村(社区)被辽宁省申报为全国法治创建先进村(社区)。辽中区职业教育中心等13所学校被沈阳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命名为“沈阳市依法治校先进单位”。

唯奉法者强,唯明法者进。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对法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沈阳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新时代法治文化的力量,涵养法治信仰,为实现法治强国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张弛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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